前言
《藏釋》(Peṭakopadesa)之於佛教文獻的歷史意義,猶如梵書之於吠陀與奧義書,扮演著從原始經藏轉向系統論書的關鍵橋樑。這部著作之所以值得探究,在於其獨特的定位:它並非面向大眾的隨機教化,而是專為契經講解者設計,建立了一套基於語義與邏輯的嚴謹詮釋工具。儘管僅收錄於緬甸版的《小部》之中(斯里蘭卡版列入其他),但其展現的方法論,極度尊奉「修多羅」(Sutta)為權威,並透過系統性的解構與重組來理解佛陀教法,這在今日仍具備極高的啟發性。不同於後世論書追求抽象且去語境化的哲學定義,《藏釋》在義理詮釋上展現了另一種路徑:在此篇章中,它善於以佛陀精要的教言,特別是具有代表性的「詩偈」,作為展開分析的起點,將深奧的四聖諦或解脫道濃縮在文學性的韻文中進行剖析。更為難得的是,在邁向系統化的過程中,它奇蹟般地保留了早期佛教豐富的隱喻特質,如蒼鷺、鐵鏽、陶罐等比喻。這些生動的意象與深刻的義理交織,提供了一種既具理性深度又不失鮮活靈性的解讀視角。探索《藏釋》,尋回一套能與原始聖典共鳴、兼具解構力與文學美感的古老詮釋智慧。以故,興起一探之旅。
本篇章節中,原文出現法義次第斷裂,以及隱晦不明,而難解的部份,顯示文獻傳承恐有遺失及錯誤。聖諦顯揚初地中,闡述兩大部份,第一是概分釋經三種形式:十六導引、五方法及十八根本範疇。第二是說明了契經的核心,即四聖諦。
1. 聖諦顯揚初地(Ariyasaccappakāsanapaṭhamabhūmi)
禮敬 正等覺者們,彼等見於勝義,已達戒等功德之波羅蜜者。
1. 有二因、二緣,為了聲聞正見的生起——即隨順諦之來自他者的聲音,以及內在的如理作意〔1〕。於此,何者為從他者之聲?凡是來自他者的說法(教示)、教授、教誡、諦之談論、隨順於諦。四諦——即苦、集、滅、道。凡是對此四諦的說法、示現、揭開、分別、顯明、顯揚——此被稱為隨順真實之聲。
2. 於此,何者為內在的如理作意?
所謂內在的如理作意,即是:對於如所說之法,不將所緣向外引出,而進行如理作意——此被稱為如理作意。
即那種行相、那種源頭、那種門徑、那種方法、那種方便。猶如有人,在陸地上,以乾燥的上鑽木〔2〕上,摩擦乾燥的、去除了津液的木頭,彼是有能力獲得火的。那是因何緣故呢?因如理是為了火的獲得。正復如是,凡作意於苦、集、滅、道之不顛倒的說法〔3〕——此被稱為如理作意。
猶如三種譬喻,以前未曾聽聞,且未曾有聽聞過的,顯現出來〔4〕。凡任何於感官欲望未離貪染者……(乃至)……〔前〕二種譬喻應被作不如理,於後文中說。於此,凡從他者之聲與凡內在的如理作意——此等即二緣。由者之聲,所生起的慧——此被稱為聞所成慧。由內在的如理作意,所生起的慧——此被稱為思所成慧。這二慧應被知,以及前述之二緣(應被了知)。此等即聲聞正見生起之二因、二緣。
3. 在此,來自他者之聲的隨順於諦已被宣說,若不知其義理者,將成為領解義〔5〕者,無有是處。且不領解義理者,將作如理作意,無有是處。對於已被宣說之隨順於諦的來自他者的聲音,知其義理者將成為領解義者,斯有是處。且領解義者將作如理作意,斯有是處。此即因,此即所緣,此即方便,為了聲聞之出離,無有其他。彼若不為了經文之解義而結合,亦不僅憑致力於語句,對於來自他者之聲,不知其義者,這是不可能證得過人法、殊勝聖智見。因此,欲求苦之滅盡者〔6〕,諸義應由聞而被遍求。於此,為了遍求,此即次第:十六導引、五理趣、十八根本範疇。
於此,此即攝頌:
十六導引即指導,五理趣即教法之遍求;
十八根本範疇,乃迦旃延氏〔7〕所指出。
4. 於此,何者為十六導引?
教說、審察、契理、近因、特相、四種陳列、迴轉、分別、翻轉、同義語、施設、導入、淨化、確立、資具、整合〔8〕——是此為十六。
於此,有如下之攝頌:
教說、審察、契理,以及近因與特相;四種陳列與迴轉,分別、翻轉。
同義語與施設,導入與淨化;確立、資具,整合,第十六為導引。
5. 於此,何者為五理趣?
即是喜之旋轉、三淨之處、獅子之奮迅、方位之眼、以及鉤制〔9〕。
於此,有如下之攝頌:
第一為喜之旋轉,以及第二是三淨之處;名為獅子之奮迅,彼為第三種方法。
方位之眼被說是第四種方法之標記;第五名為鉤制,所有五理趣皆已闡述。
6. 於此,何者為十八根本範疇?
無明、渴愛、貪著、瞋、癡、淨相感知、樂相感知、常相感知、自我相感知,止、觀、無貪著、無瞋、無癡、不淨相感知、苦相感知、無常相感知、無我相感知,此等為十八根本範疇。於此,九句為不善巧,凡一切不善巧,皆匯歸於此。九句為善巧,凡一切善巧,皆匯歸於此。
一切不善巧匯歸於此處,哪些是九不善巧句(範疇)?
自無明乃至於自我相感知,此等為九不善巧句,一切不善巧皆匯歸於此。
一切善巧匯歸於此處,哪些是九善巧句?
止乃至無我相感知,此等為九善巧句,凡一切善巧皆匯歸於此。此為十八根本範疇。
於此,有如下之攝頌:
渴愛與無明及貪著,瞋亦如是且癡;以及四種顛倒,為九句煩惱地。
凡彼諸念住、止與觀,是善巧之根本;此一切善巧,為九句根地。
一切善巧與九句契合,以及不善巧與九句;一一有九根本範疇,於兩者則有十八根本範疇。
於此十八根本範疇,凡彼九種不善巧句,此即是苦之集;凡是九種善巧句,此即是導向苦滅盡之道跡。如是,集之果是苦,導向苦滅之道跡之果是滅。此等四聖諦是世尊於波羅奈所宣說。
7. 於此,關於苦聖諦,有著無量之字母、範疇、文句、行相、詞源、解釋被宣說,為了此義的開顯、顯揚、揭開、分別、顯明、施設,諸諦皆然。如是,每一諦,應應透過無量之字母、範疇、文句、行相、詞源、解釋而被遍求,而該文句乃由義之差別〔而解〕,又,義實由文句之差別〔而解〕。
若任何沙門、婆羅門如此說:「我將捨棄此苦,而施設他苦。」對於彼,僅是建立在他的語言之上,且被質問時,無法成功〔應對〕,諸聖諦亦如是。凡世尊現正覺之夜,及凡無所取般涅槃之夜,於此之間,凡任何由世尊所說之契經、祇夜、記說、偈頌、自說、如是語、本生、未曾有法、方廣,一切彼即是法輪已被轉動。諸佛世尊之法教,無有任何在法輪之外,因此,一切契經,應於聖法中被遍求。於此,為了總持,此等四聖諦是有光明之性、堅固的。
其中,何者是苦?生、老、病、死,略說五受陰是苦。在此,這是特相的解說:以顯現為特相的是生,以遍熟〔10〕為特相的是老,以苦苦性為特相的是病,以歿落為特相的是死,以與所愛者別離、變異、熱惱為特相的是愁,以哀號為特相的是悲,以身的逼迫為特相的是苦,以心的逼迫為特相的是憂,以煩惱的熾燃為特相的是惱,與不可意境會合為特相的是怨憎會,與可意境分離為特相的是愛別離,以意圖相違為特相的是求不得,以不通曉為特相的是五受陰,以遍熟與歿為特相的是老死,以顯現與歿為特相的是死與受生,以結生的生起為特相的是集,以集的捨斷為特相的是滅,以隨眠的斷除為特相的是道。以病為特相的是苦,以了知為特相的是集,以出離為特相的是道,以寂靜為特相的是滅。以不再連結之狀態的滅為特相的是無餘依涅槃界。以及苦與集,以及苦與滅,以及苦與道,以及集與苦,以及集與滅,以及集與道,以及滅與集,以及滅與苦,以及滅與道,以及道與滅,以及道與集,以及道與苦。
8.於此有如下之經。
「凡第一夜〔11〕,幼童在胎中居住時;彼既已興起而行,彼去已即不復返。」
增支部中,關於八種布施而生之經〔12〕——此為生。
在此,什麼是老?
「未曾實修梵行,未於青春獲得財富;像老蒼鷺般頹思,猶如魚盡之池沼。〔13〕」
諸天的五種前兆〔14〕——此為老。
在此,什麼是病?
「大王啊!憑那汝親自又如何?汝親自也經歷了衰老; 剎帝利啊!所作所為的結果,世間無法轉移其行為。」
三種病者〔15〕——此為病。
在此,什麼是死?
「猶如陶師所作之陶罐〔16〕,無論大小、已燒製或未燒製;一切皆以破碎為終點,凡夫之命亦如是。」
「汝當看彼等在我所執中戰慄者〔17〕,如魚在水流乾盡之淺水中;既見此已,彼應非我所而行,不對諸存在作依著。」
水溢之經——此為死。
在此,什麼是愁?
「於此愁、歿後愁,作惡者於兩處皆愁;彼憂愁、彼受磨,彼見自己染污的行為〔18〕。」
在此,什麼是悲嘆?
「於諸感官欲望〔19〕中貪溺、追求、困惑,彼等吝嗇且安住於不合適處;被導向苦而悲嘆;『從此歿落後,吾等將如何?』」
三種失敗——此為悲嘆。
在此,什麼是苦?
「有百支鐵釘〔20〕,皆是各別之感受;如燃起之火,為焰群所遍布。」
「那是巨大的熱惱」〔21〕,相應部諦相應中之經——此為苦。
在此,什麼是憂?
「彼為種種妄想所沒〔22〕,彼如卑微者在憂思;聞他人之議論,彼即如是變得頹喪。」
二種令焦灼之法——此為憂。
在此,什麼是惱?
「猶如鐵匠們之熔爐,內燒而外不燒;吾心被煎熬,聽聞熄滅自我〔23〕。」
三火——此為惱。
在此,什麼是怨憎會?
「猶如〔24〕鐵之鏽,從彼起已即食彼;如是逾越者,其所作所為引向惡趣。」
〔另證:〕此二者誹謗如來,見增支部二集〔25〕——此是怨憎會。
在此,什麼是愛別離?
「猶如夢中所相會,醒後之人不見彼;如是對於所愛之人〔26〕,彼命終已歿故不復見彼。」
彼等諸天知曉歿落之法,以三種語而教誡〔14〕,此為愛別離。
「凡所欲求而不得,魔之三女;若對於彼追求感官欲望者〔27〕、欲求已生起之眾生,彼感官欲望衰落時,彼如被箭所傷般受折磨。」
簡言之,五受陰為苦。
眼和耳以及鼻、舌、身及其後之意;此等為恐怖之世間誘餌,於此眾生即凡夫。
「諸比丘,此五陰」——此為苦。
在此,什麼是老與死?
「此命實短促,未滿百歲即歿落〔28〕;或者即使無病而活著,彼亦因老而歿落。」
相應部波斯匿相應中之經「我的祖母已命終」〔29〕——此為老與死。
在此,什麼是歿落與生?
「一切眾生皆將死,蓋生命以死為最終;彼等隨自身行為而去,隨順於行為之果而至。〔29〕」
——此為歿落與生。
透過這些經及其他與之相似者,在知曉苦,以其特相,隨入該九分經〔30〕,應解說共與不共之苦聖諦。由偈頌推知偈頌,由記說推知解答——此為苦。
9. 在此,什麼是苦的集起?
於感官欲望〔中〕的眾生,感官欲望之執著的染著〔者〕〔31〕,見不到結縛中的過患;確實絕無結縛之執著的染著〔者〕,能夠度過廣大巨大的洪流。
四漏之經——此為苦的集起。
在此,什麼是苦的滅盡?
「於彼幻偽不留駐,慢亦不〔留駐〕,凡離貪者、非我所者、無希求者,已袪除憤怒者〔32〕、自我徹底寂靜者;彼是婆羅門,彼是沙門,彼是比丘。」
這兩種解脫:離貪而心解脫;與離無明而慧解脫——這是滅盡。
在此,什麼是道?
「這就是道,無有其他,為了見的清淨;此聖八支道,是魔羅的迷惑。」〔33〕
諸比丘,此七覺支——此為道。
在此,什麼是四聖諦?
「諸法〔34〕因緣生,如來說其因;諸法滅亦然,是大沙門說。」
從因生起之法是苦,因的集起〔是集〕,此為世尊的言說。此法即是滅盡,因為凡有任何〔人〕於結縛的諸法中,住於隨觀味著。煩惱〔與〕渴愛增長,緣於渴愛而有取……乃至……如是這純大苦蘊的集起發生。在此凡結縛——這是集。凡結縛的諸法以及凡愁、悲、苦、憂、惱生起——這是苦。凡於結縛的諸法中之過患隨觀——這是道。被解脫於生、老、病、死、愁、悲乃至惱——這是涅槃。這些是四諦。
在此,什麼是無餘依涅槃特質〔35〕?
「凡已逝去者即無量度可言,彼確實不存在任何能將彼界定之法;當一切構築皆已被完全除滅,彼即具知,凡彼等論辯之徑〔36〕皆已寂滅。」
相應部中之高提迦相應(Saṃyuttake godhikasaṃyuttaṃ)〔37〕。
這些即是不共的經。凡是在何處,諸諦被解說,於該處,既從諦的特相將其歸攝入〔38〕,彼義理即應透過無量的文句而被遍求。於彼處,〔若有〕隨順於義,由文句〔則有〕;〔若有〕隨順於文句,由義(atthena)〔則有〕;對彼每一個〔義〕〔皆有〕無量的文句;由這些被如此列出的經,四聖諦應被解說。由已進入五部的諸偈,偈應被比知,由記說〔應比知〕記說。這些即是不共的經。
彼等之這些攝頌:
凡一夜為第一〔11〕,〔及〕八種因施有顯現〔12〕;五種〔衰亡的〕先兆〔14〕,猶如魚盡之池沼〔13〕。
大王!己由彼從何來,三位天神為病者〔39〕;猶如陶工之〔器皿〕〔40〕,猶如似河之塑造。
在此憂愁、死後愁憂〔18〕,以及三種惡行〔41〕;於感官欲望中貪溺〔42〕且沈迷,乃至三種失敗。
有一百〔46〕鐵釘,熱惱是巨大的;彼被思維所壓倒,以及於彼處被那些引生悔恨的〔法〕〔所壓倒〕。
猶如鐵匠們的火炬,三種火被宣說〔23〕;從鐵生起垢穢〔24〕,對如來的虛妄指控。
三種諸天之教誡〔39〕、猶如夢中之相會〔26〕;以及三位魔羅之女〔44〕、如被箭射中者被惱害。
眼耳及鼻、五陰被宣說;生命確實短促〔45〕、我的祖母是老邁的〔46〕。
一切眾生將死亡〔46〕,顯現與歿落之積集;眾生沈迷於感官欲望中〔31〕,以及由於四種漏。
於彼幻偽不留駐〔32〕、此二種心解脫〔47〕;即是此道無有其他、以及覺支被善說。
已歿者不存在量度、瞿低迦已般涅槃〔48〕;凡諸法由因所生〔49〕、隨觀於結者。
此是彼等十首攝頌。
10.於此,有諸共通的契經,在這些契經中,諸諦被宣說,或順、或逆、或混合。於此,這是開端:
「世間被無明所覆蓋,(阿逸多啊,世尊說);由於疑吝〔與〕放逸而不顯現;我說熱望是塗抹〔50〕,苦是其巨大的怖畏。」〔51〕
於此,凡是無明與慳吝——此為集。凡是大怖畏——此為苦。此等為二諦:苦與集。「結與順結之諸法」是相應部質多相應中的記說〔52〕。於此,凡是結——此為集。凡是順結之諸法——此為苦。此為二諦:苦與集。
於此,何者為苦與滅?
「對於已斷有之渴愛、渴流已斷者;生之流轉已盡,如今已無再有。」〔53〕
凡心,此即是苦。凡有之渴愛的斷絕,此即是苦滅。生之流轉已盡,如今已無再有,這是解說。此為二諦:苦與滅。
「諸比丘,有此二種解脫;由離貪染而心解脫,由離無明而慧解脫。」〔54〕凡是心,此即是苦。凡是解脫,此即是滅。此為二諦:苦與滅。
於此,何者為苦與道?
「知此身如陶罐〔55〕,確立此心如城郭;當以慧為武器與魔戰鬥,並守護所勝,應成為無所止附者。」
於此,凡是如陶罐之身與如城郭之心,此即是苦。凡是當以慧為武器與魔戰鬥,此即是道。此為二諦。「諸比丘,凡非你們所有的,彼應被捨棄,凡是捨斷〔56〕,此即是道。凡彼等非我之法應被捨棄者,即色乃至識,此即是苦與道。
於此,何者為苦、集與滅?
「凡世間若千之愁或悲與苦〔57〕;彼等皆緣於所愛而生起,若所愛不在,彼等即不存在。」
凡是愁、悲以與凡非一之苦,凡是由愛戀所生,此即是苦。凡是愛戀,此即是集。凡於此意欲貪染之調伏、對所愛之不造作,此即是滅。此為三諦。丁巴盧葛〔75〕遊行者訴諸「苦是自作、他作」之見〔58〕。如其所思辨,此即是苦。凡是不落入此二邊:即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之中道,此亦是苦與集。識、名色、六處、觸、受、有、生、老死,此即是苦。無明、行、渴愛、取,此即是集。如是「此為自作」應被思擇〔59〕,以及凡緣起中之苦,此即是被指出的彼集。緣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緣老死滅,此即是滅。此等三諦即苦、集與滅。
11. 於此,何者為苦、集與道?
「凡見到苦,以及其所由之因,那樣的人如何能傾向於感官欲望;既知世間的感官欲望即是執著,具念者應為了調伏彼等而學。」〔60〕
凡見到苦,此為苦。從彼處(苦)生起,此為集。那顯見的(苦)由何而生,直至為了調伏彼(苦)而修學,此為道。此為三諦。
增支部十一集中之牧牛者譬喻經〔61〕。
於此,直至知曉色,以及凡是六處,與猶如覆蓋瘡傷,以及猶如(知曉)渡口與法相關聯的殊勝喜與樂,以及源於自我存在四種根基,此為苦。直至成為蠅卵的移除者,此為集。知曉色、蠅卵的移除、覆蓋瘡傷、知曉路徑與善於牧場,此為道。其餘諸法:有因、有緣、有依止,以及有餘之擠乳者與恭敬供養、善知識之緣與法、知曉路徑即是因,此為三諦。
於此,何者為苦、道與滅?
「身至念已確立,於六觸處已防護;比丘常得等持,應知曉自身的涅槃。」〔62〕
於此,凡是身至念與凡是六處,於彼處此一切皆是苦。凡是身至念,以及凡是戒之防護,以及凡是定,於彼處凡是念,此為慧陰。凡一切戒陰與定陰,此為道。由如是住者所應遍知的涅槃,此為滅,此為三諦。安住於戒,應修習二法:止與觀。於此,凡是與心俱生之法,此為苦。凡是止與凡是觀,此為道。由離貪染而心解脫,由離無明而慧解脫,此為滅。此為三諦。
於此,何者為集與滅?
「希望、嚮往與歡喜,意念安住於多種界中;源於無智之根的熱望,皆被我連根剷除。」〔63〕
「源於無智之根」等,由先前諸項為集。「皆被我連根剷除」等,此為滅。此為二諦。對於四法之不隨覺、不通達,應廣說〔64〕。對於聖戒、定、慧、解脫。於此,凡是對於此四法之不隨覺、不通達,此為集。對於有之導引的通達,此為滅。此為集與滅。
於此,何者為集與道?
「凡世間之流,(阿耆多啊,世尊說);念是彼等之防護;我說流之防護,彼等由慧所關閉。」〔65〕
凡世間之流,此為集。凡是慧與凡是念作為防護與遮蓋,此為道。此等為二諦。關於思之經〔66〕,堅固輪輞之車的行相,於六個月中所闡明。於此,凡是身、身行為是有曲、有過、有穢的,凡是那種曲性、過性、穢性,此為集。如是,語行為、意行為是無曲、無過、無穢的,凡是那種無曲性、無過性、無穢性,此為道。語行為與意行為亦復如是。此為二諦:集與道。
於此,何者為集、滅與道?
「對於有所依止者則有動搖,對於無所依止者則無動搖;動搖不在時則有輕安,輕安在時則無傾向;傾向不在時則無來往;來往不在時則無歿落與生;歿落與生不在時,則既非此處、亦非彼處、亦非兩者之間。唯此即是苦之終結。」〔67〕
於此,二種依止,此為集。凡是無依止,以及凡是無傾向,此為道。凡是無來往、無歿落與生,以及凡是「唯此即是苦之終結」,此為滅。此為三諦。「未建立身至念者……(略)……」,凡是解脫智見〔68〕,此為集〔69〕。依止於十一法之解脫,直至依止於具足,住於已建立身至念者。戒之防護成為〔煩惱〕乾涸/枯竭之導向,以及凡是解脫智見,此為道。凡是解脫,此為滅。此為三諦:集、滅與道。
12.於此,何者為滅與道?
「以自作之真諦,藉由彼自己已達究竟,已度疑;知曉世間之斷壞,彼時已盡後有,彼是比丘。」〔70〕
凡以真諦,此為道。凡已盡後有,此為滅。此為二諦。「五解脫處,或老師教導法,或是某位具智同梵行者……(略)……應廣說。」〔71〕「於彼通達義理者,歡喜生起,歡者生興致勃勃,直至厭離而離染」,此為道。凡是解脫,此為滅。如是應廣說五解脫處。此為二諦:滅與道。
此等即共通經。依此等已確立的共通經,以通達與特相而歸攝後,其他諸經典應由不退失者被解釋。以偈頌應類推偈頌,以記說應類推記說。此等是共通十種增長法,以及一個由四部分組成的共通解說。以及此雜項解說(包含)一、五、六,連同那遺留的一分,即為一切。此二種為另列〔72〕,以及先前之十種。此十二種為諦〔73〕之增長法。至此,並非一切經,或彼記說,如同偈頌,對於那些不能以此十二種增長法深入者;應由不放逸者尋求後解說。
於中,此是略說。一切苦以七句而匯歸。何者為七?怨憎會與愛別離,應以此二句解說一切苦。彼有二依處:身與心。因此而被說:「身苦與心苦」:無有任何苦是非身苦或非心苦,一切苦應以二苦解說:身苦與心苦。以三苦性所攝:苦苦性、行苦性、壞苦性。如是,彼一切苦以三苦性所攝。如是,此苦亦有三種。苦有二種:身苦與心苦。有二種:怨憎會與愛別離。此為七種苦。
於中,集有三種,非第四、非第五。何者為三?渴愛、見、行為。於此,渴愛與行為是有的集起。如是,對已生者的下劣與勝妙,此為集。如是,凡於諸有趣中之下劣與勝妙,凡彼亦由三種苦性所攝者,凡此由二種根源所集起者、被無明所覆蓋、與有之渴愛相結合、具有識之身,彼亦以三苦性所攝。
如是,依於顛倒,應以見、有而理解。彼應被解說為七種。一顛倒被說明為三,四顛倒事。於此,何者為一顛倒?凡以否定而顛倒攝取,深入如「於無常執為常」,以顛倒攝取。如是四顛倒。此一被稱為顛倒(分為):感知(想)、心、見。何為四顛倒事?身、受、心、法。如是,對顛倒者而言,增長不善巧。於此,感知(想)顛倒增長瞋不善根。心顛倒增長貪著不善根。見顛倒增長痴不善根。於此,對於瞋不善根,三邪性為果:邪語、邪業、邪命;對於貪著不善根,三種邪性為果:邪思惟、邪精進、邪定;對於痴不善根,二邪性為果:邪見與邪念。如是不善巧是有因、有緣的,顛倒為緣,不善根是因,唯此等以對治,不增不減,應以二種緣被說明。關於滅與道,依於顛倒,從對治方面有四〔74〕。
彼等有此攝頌:
被無明所覆蓋的世間,心亦是結縛; 彼斷除有渴愛,此等二種解脫。
此身如陶罐,凡非汝所屬者應斷彼;凡任何愁與悲、如丁巴盧葛〔75〕與自作。
苦與見與已生者、以及牧牛者譬喻;令念住於身、止與觀。
渴望、希求與歡喜、四種未隨覺;世間中任何河流、堅固如輪轂之相。
凡依止彼而動搖者、未善安立身念住;藉由自作之真諦、以及解脫處。
在《藏釋》中,由大迦旃延所宣說的聖諦顯揚初地,依於在世的世尊、已被如我般的具智者、如來〔而說〕。
註釋:
1.MN.43 Mahāvedallasuttaṃ
2.此喻出自 MN.36。在古代印度生火法中,通常有一塊放在地上的「下磨木」(adharāraṇi),以及一根由人手持、在下木孔中旋轉或摩擦的「上磨木」(uttarāraṇi)。
3.aviparītadhammadesanaṃ:無誤的說法、 與事實相符的法。指對現實的無誤描述,而非玄學境界。具三層意義:如實:現實中是什麼樣,就說成什麼樣。不虛妄:不是假的,不是臆測的,不是虛幻想像的。非異:不會變成別種樣子,是普遍性的規律。
4.MN.36 Mahāsaccakasuttaṃ
5.在早期聖典中,Attha 既指文字的含義,也指法教的目的。此段強調:若不懂教法在說什麼(義),就無法在內心產生相應的體會(atthappaṭisaṃvedī)。這是如理作意的前提。指當聽聞法教時,內心能生起對該義理的直接領納,而不是只停留在聲音的表層。
6.nibbāyitukāmena:欲求涅槃者。
7.在佛陀的十大弟子中,大迦旃延(kaccāyanagotta)以「論義第一」著稱。他出身於西印度阿槃提國(Avanti)的婆羅門家庭,受過嚴格的吠陀教育,具備出色的語言分析與邏輯推演能力,被譽為「能廣解佛陀略說義者」。值得注意的是,南傳佛教中有兩部文獻:《藏釋》(Peṭakopadesa)與《導論》(Nettipakkaraṇa),雖不屬於經、律、論三藏,卻在緬甸傳承中被編入「小部」。與此相關的漢傳文獻記載可見《大智度論》卷二〈序品〉:「摩訶迦旃延,佛在時,解佛語作蜫勒(蜫勒,秦言篋藏),乃至今行於南天竺。」(CBETA 2025.R2, T25, no. 1509, p. 70a20-22)這表明《藏釋》(蜫勒)體現了早期佛教向阿毘達磨(論典)過渡的解釋學階段。該書並非旨在建立新的教義,而是致力於構建「解經的公式」,以確保後世弟子解釋佛經時,不會偏離原意。然而,《藏釋》的歸屬與地位仍存爭議。例如,《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卷一提及:「參照《撰集三藏及雜藏傳》所說,可推定《蜫勒》為大眾系本論。但大迦旃延造的傳說,即使有學說上的傳承,也只是仰推古德而已,其實是後世『諸得道人』所撰述。」(CBETA 2025.R2, Y36, no. 34, p. 17a1-2)因此,其作者及在佛教文獻體系中的地位,尚未有定論。
8. Desanā(教說):識別經文的教學法類型(教化面向),具體分析文本屬於味、過患、出離、果、手段或指令這六種教學策略中的哪一種。Vicayo(審察):對經文中的詞彙、語法、句義、問答進行細緻的揀擇。Yutti(契理):檢查論點是否符合無常、苦、無我、四聖諦、十二緣起等。Padaṭṭhānaṃ (近因):識別法與法之間的直接生起條件或基礎(如:苦的近因是生)。Lakkhaṇaṃ(特相):根據一個法的特性,推論出與之相關的其他法。Catubyūho(四種陳列):分析文本的四個面向,語源文句、意趣、意義與次第。Āvaṭṭo(迴轉):對立的法,其之間建立聯繫,或是經文提到的具體對象,迴轉至根本。如見到「苦」,即知其反面為「樂」。Vibhatti(分別):對法義進行分類與解析。如審察是何謂「苦」?分別是「苦」屬於苦諦。Parivattano(翻轉):邏輯命題翻轉為其反面。如貪愛故生苦,轉出無貪愛則苦滅。Vevacano(同義語):不同名相背後的同一指涉。Paññatti(施設):識別名言、概念是如何被安立。Otaraṇo(導入):將任何教法歸納匯入「四聖諦」、「緣起」等核心架構中。Sodhano(淨化):釐清疑義,修正起始問題。Adhiṭṭhāno(確立):確定經文的主旨與範圍。Parikkhāra(資具):生成某法的必要條件、因緣。Samāropano(整合):將前面十五個導引的分析結果,進行終極的歸結與綜合。
9.「三瓣」(Tipukkhalo ),此處翻譯之問題,在於「pukkhala」非標準巴利語,在普拉克利特語中,「pukkhala」和梵語「Puṣkara」相關,而梵語「Puṣkara」具有多義,最常見的意義是藍色蓮花,其他則有劍鞘、箭、象鼻的尖端、湯匙的瓢、一部分等,經多向考慮後,直譯時應取蓮花之瓣、葉,Bhikkhu Ñāṇamoli 採用「三葉草」(the Trefoil)。但若如此,恐難理解。鑑於在第八章的內容中,指出貪瞋痴及其相對,則意譯採蓮花譬喻之淨義,故譯三淨。「鉤制」(Aṅkusa)是用來控制大象的「鉤桿」。指將各種散見的法義「鉤拉」並「聚集」到特定核心(如四聖諦)的方法。
10. paripākalakkhaṇā,字面義:徹底煮熟、熟透、熟成。早期佛教常以「火」或「熱」來描述生命。老被看作是官能(Indriya)被生命過程「烹煮」到了極點,導致組織鬆散、效能喪失。這與果實熟透後變軟、崩解的過程完全一致。意譯:惡化。選用:遍熟、熟透。
11.《本生》-1、15集品、鐵屋本生,Jā.363,(ja.510)
12.AN.8.35 Dānūpapattisuttaṃ,原文是「阿難八種布施成就」,但AN.8.31-AN.8.39現存版本的對象是比丘們。
13.Dhp.155
14.It.83
15.AN.3.22 Gilānasuttaṃ
16.DN.16 Mahāparinibbānasuttaṃ,暹羅版(Syāmapotthake):–§daharāpi ca ye vuddhā, ye bālā ye ca paṇḍitā.§aḍḍhāceva daliddā ca, sabbe maccuparāyanā.§yathāpi kumbhakārassa, kataṃ mattikabhājanaṃ.§khuddakañca mahantañca, yañca pakkaṃ yañca āmakaṃ.§sabbaṃ bhedapariyantaṃ, evaṃ maccāna jīvitaṃ.§athāparaṃ etadavoca satthā
17.Sn.783(Sn 4.2),戰慄者(phandamāne)之異文(haññamāne,pī):被殺害者。
18.Dhp.15
19.Sn.780(snp.4.2)
20.Thag.1197(thag.21.1)
21.SN.56.43 Mahāpariḷāhasuttaṃ,異文(paridāgho,pī. ka.) :極熱。
22.Sn.824(snp.4.11),異文(parato,ka.):來自他人。
23.nibbattamambujaṃ指「生起於水中的XX」,猜測是「nibbutamattano」(熄滅自我)的音轉訛誤,因為,「ambuja」指水生的,即魚、蓮花,或醫用的尖玉蕊。若如此照譯,於文脈中很是奇怪,故改之。「三火」則見 It.93 Aggisuttaṃ 的相關概念。
24.Dhp.240
25.AN.2.23
26.Sn.813(snp.4.6),異文(mamāyitaṃ,pī. ka.):所執為我所者 。
27.Sn.773(snp.4.1),異文(kāmayamānassa,ka.):正追求感官欲望者。
28.Sn.810(snp.4.6),異文(mīyati):彼歿落。
29.SN.3.22 Ayyikāsuttaṃ.《波斯匿相應》現在版本稱為《憍薩羅相應》(Kosalasaṃyuttaṃ)。
30.Navavidhaṃ suttaṃ,九分教,在三藏體系成型前之分類。1.經(Sutta)、2. 應頌(Geyya)、3. 記說(Veyyākaraṇa)、4. 偈頌(Gāthā)、5. 自說(Udāna)、6. 如是語(Itivuttaka)、7. 本生(Jātaka)、8. 未曾有法(Abbhutadhamma)、9. 有明(Vedalla)。另外,記說(Veyyākaraṇa)專指「九分教」中的體裁分類,側重於「散文體式的詳盡教說」。而在文本此句中,所翻譯之「記說/解答」(Byākaraṇaṃ)為具體解釋、字面意思或文法論著,在論書中具有一種邏輯展開的意涵。
31.Ud.63(ud.7.3),異文(kāmapasaṅgasattā,pī.):感官欲望強烈繫縛的染著〔者〕。
32.Ud.26(ud3.6),異文:意義相同。
33.Dhp.274
34.Vin.Mv.60(pli-tv-kd1:23.5.1)
35.dhātu:字根 √dhā(置、持、設立、建立)。1)指構成經驗的基礎特質、要素或條件。2)一種特定的存在狀態或範疇。「界」既包含了「範疇/分界」的含義,也包含了「基礎/因」的含義。但絕對不是指「世界」。
36.Sn.1076(snp.5.7),異文(vādasatassa,pī. ka.):論辯之一百 ,實則指向「言說路徑 (vādapatha)」之消融。
37.當今版本並無高提迦相應(Godhikasaṃyuttaṃ)的獨立篇章,但有 SN.4.23.Godhikasuttaṃ.
38.Netti.7(ne.7),異文(ohāretvā,pī. ka.):排除、既捨置入。
39.AN.3.36 Devadūtasuttaṃ,AN.3.22 Gilānasuttaṃ
40.Sn.582(snp.3.8),DN.16 暹羅版。
41.Iti.64
42.關於 Giddha一詞,其字根 √gidh 的隱喻常與 Gijjha(禿鷹)連結。禿鷹對腐肉的態度是「急切吞噬」、「嗜血」、「飢渴」。因此,取具有禿鷹吞噬的動態感「貪嗜」,但恐誤解成「貪吃」,故改「貪溺」,來表示「受用時的沈淪」,側重於成癮與無法自拔。這在於感官接觸時的「爆發狀態」,表現為對目標的成癮與盲目。另一語詞,「Abhijjhā」的構造是 Abhi- (向、強烈、遍) + √dhyā(思惟、禪思、念想)+ -ā (陰性名詞後綴)。字面義是「對著……強烈思惟」或「以此為對象而念想」,因此是「覬覦」,想著把某個變成自己的,而具有貪得無厭、意圖佔有,故採「貪婪」。
43.異文:百歲(satamāyu,sī.)、百界(satadhātu,pī.)。應指 Sn.662-673
44.SN.4.25 Māradhītusuttaṃ
45.SN.4.9 Paṭhama-āyusuttaṃ
46.SN.3.22 Ayyikāsuttaṃ
47.AN.2.88,疑指心解脫與慧解脫
48.SN.4.23 Godhikasuttaṃ
49.Vin.3.14(PTS Vin I 40)
50.關於 Jappā一詞,源自 √jap,指低語、持咒、反覆唸誦,隱喻婆羅門教中反覆唸誦咒語,以祈求利益的行為。佛陀將其轉化為對欲望的對象進行「反覆唸叨」、「虛妄祈求」的狀態。可用「妄求」之義,但唸咒行為是反覆迴盪、黏著養成的慣性,這是種具有祈求、索求,可採「貪求」。莊春江老師翻譯「熱望」,此「熱」體現反覆唸叨、急切不休的能量強度,「望」對應 √jap(祈禱/希求)的「指向性」。如同婆羅門持咒是「望」著未來的利益,凡夫的也是對未來的存在或感官享受抱持著強烈的「希冀」。「熱望」的採用,和「渴愛(Taṇhā)」 形成極佳的對照,因為,渴愛是內在的「乾渴」,熱望是向外的「希求/妄求」。另,異文:熱望是黏著(jappānulepanaṃ,ka.)
51.Sn.1039(snp.5.1)
52.SN.41.1 Saṃyojanasuttaṃ,「結與順結之諸法」,莊春江老師翻譯:「結或會被結縛的諸法」。
53.Sn 3.12(Sn.751),此處 CST 4.0採「netticchinnassa」 ,而非異文(santacittassa):寂靜心者。見 Sn.751(snp.3.12),莊春江老師:對寂靜心的比丘。
54.AN.2.32
55.Dhp.40
56.原文 Yā saṃyojanā, ayaṃ maggo(凡是結,此為道)在義理上完全不通。根據前後文,這裡應該是指「捨斷(Pahāna)」結的動作,或者是原文抄寫錯誤,應理解為「對結的捨斷是道」。此處可參SN.22.33 Natumhākaṃsuttaṃ,故應修正。
57.Ud.78(Ud.8.8) Visākhāsuttaṃ,異文(dukkhañca,pī. ka.):以及苦。補充:所愛〔者/物〕(Piya) ,指那些被我們視為可愛、可意、可喜的人或事物,追求感官的即時滿足,這可對應到欲渴愛(Kāma-taṇhā)。愛戀/情愛(Pema),指主體對其對象產生的黏著、親近感與情感聯繫,這是追求自我的永恆性,例如,當我們愛戀一個人,其實是希望能透過這份關係來擴張或延續自己的存在感,這可對應到有渴愛 (Bhava-taṇhā)。因此,這是一條由 Piya(對象)、Pema(心理連結) 且來至底層驅動力,即渴愛(Taṇhā)的邏輯鏈條。
58.SN.12.18 Timbarukasuttaṃ
59.異文(vīmaṃsīyati,pī. ka.):被思辨。
60.SN.4.21 Sambahulasuttaṃ
61.AN.11.17 Gopālasuttaṃ
62.Ud.3.5(Ud.25) Mahāmoggallānasuttaṃ
63.SN.7.18 Kaṭṭhahārasuttaṃ
64.DN.16 Mahāparinibbānasuttaṃ
65.Sn.1041(Sn.5.1)
66.關於思之經(Sañcetaniyaṃ suttaṃ) 出處於《增支部》三集(A 3 Tikanipātapāḷi)的第二品〈車匠品〉(Rathakāravaggo)中第5經(AN.3.15) Sacetanasuttaṃ,本品攝頌中(AN.3.20)的 sacetano可能就是 Sañcetaniya 的來源或變體。
67.Ud.8.4(Ud.74)Catutthanibbānapaṭisaṃyuttasuttaṃ
68.此處邏輯似有斷裂,解脫智見(Vimuttiñāṇadassanaṃ)是對「滅諦」(苦的止息)的認知與確認,及道諦修習的結果與效益。
69.此處似有缺失斷裂,應指前文「未建立身至念者」之時,則無法體證涅槃或不死的境界(AN.1.600-611),然後經過其戒、定等次第,才至解脫智見。
70.類似偈颂於 Sn.3.6(Sn.519)Sabhiyasuttaṃ,句子可能是該偈頌的某種變體、誤記、改寫,或者是某個傳承。
71.AN. 5.26 Vimuttāyatanasuttaṃ
72.此處「Parivajjanā」一詞,很令人費解。字面義是指迴避、避免、放棄、除開。若直譯的話,要「迴避」兩種(四法、雜項),為何又加進去湊成「十二種增長者」?因此,改用衍生義,採另計、除外、排除,考慮句子通順,故用「另列」或「捨法」。
73.十二種增長法諦,可能是指前文第10編號中,以「諦」的分類有十種,加上四法與雜項。四法則指 DN.16的四聖諦。雜項可能是透過「一、五、六...」等代碼索引的細節分析。其中,一代表包含所有的證明。五則是上述四個三位組合(例如:苦、集與滅)及一個四位組合(苦集滅道)。六是六個兩位組合(例如:苦與集)。總之,此處話語很難理解,尚須檢討。
74.疑指四念處對治四顛倒。
75.人名,Timbaruka。莊春江老師:丁巴盧葛;蕭式球老師:填波盧迦,見 SN.12.18 Timbarukasutta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