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於2007/03/24,翻出來讀讀,如今早已越過以往的這般探討。
請參閱 SA.298/SN.12.2
緣起法的法說〈desana,意為宣說〉即等於「因緣法」〈paticcasa-muppado 〉,說明的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因緣法則;而緣起法的義說〈 vibhajati,意為各別說〉,即等於「緣已生法」〈pat-iccasamuppanna dhamma 〉,則分別解釋十二支緣生法的內容。這兩種的解說,是把緣起法以兩種不同的重點來說明,而並不是將因緣法及緣已生法兩者刻意拆開來,而看成個別的內容。
「因緣法」就是法則的最高指導原則,它著重在展轉相依,和合現象的互相生起之規律,「緣已生法」則是依據因緣法則,來表達生命中某一現像的生起時,有其待緣而生的特性,而凡是必須借助因緣條件的相互作用才能存在的生命現像,就沒有實質內容,且只能視為一種現象、一種由多種條件而暫時存在的因緣所生之法。應當注意的是,「緣已生法」所分別的解說,是針對生命中某一現像的個別解說,也就是說十二支的個別說明,它並不包括宇宙萬物,而僅是針對「人」,如果把「緣已生法」擴大到宇宙萬事萬物,很顯然的,十二支緣生法中,並沒有相當對應的義說。
佛陀所教導我們的緣生法,相當精要,它們只有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等生命活動過程中所必有的十二種狀態。它僅限定在每一個眾生本身的生命流程,也只有解決生命自身的問題,而不去處理「宇宙最初的由來」之疑惑。如果眾生都能解決自己的一切煩惱,那麼,宇宙萬事萬物也就不會造成任何困擾。
部派佛教以後,說到緣起時,幾乎皆以時間性的因果緣起為問題,當然,也有少部分以論理為觀察,但這些,在原始佛教中,並沒有做此分別。以論理為出發基礎的便是刹那( ksanika)緣起論,這個觀點主要在強調現像是在一刹那間的互相關聯。以時間為出發的,則有三種論述,一是連縛( sambandhika)緣起論,這個觀點主要在強調鄰接相繫不斷的繼起之現像,二是遠續緣起(prakarsika),主要在強調跨於多生多世的隔世關係,最後是分位緣起( avasthika),是所謂的三世緣起,也就是強調前世、今世至來世的因果關係,這四種緣
起論到如今,在傾向唯心思想的強大影響下,分位緣起成為了主流思想。
四種緣起論的發達,主要的目的,是把緣起法拿來做輪迴歷程的說明,但原始佛教的精神,卻是在於說明生命存在的活動關係及關鍵,來做為解決最大的生死問題,而不著墨於輪迴歷程現像的探討,這是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的最大差異。如此,四種緣起論的探討,遠遠不及
以因緣法作為根本的聖法則,以緣已生法闡明這一連串現像的關鍵,使得眾生瞭解如何的熄苦之原本精神來的重要。
在闡明生命一連串現像的關鍵中〈緣生法〉,南北傳稍有不一致的情形,如對「名」及「無明」的解釋,先來看「名」。
《SA298》對名的定義是:
「云何名。謂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
《SN12.02 Vibhavgasuttam》對名的定義是:
「 受〈Vedana〉、想〈sanna〉、思〈cetana〉、觸〈phasso〉、作意〈manasikaro〉、以此謂之名」
於此,先說《SA298》,如果,以陰相應所談的五蘊為準,那麼,《SA298》很明確的是把生命現像的五蘊,分為兩類的定義,而識陰屬於「名」應是很清楚,但是,這樣一來,「緣識名色」的「識」難道不屬於五蘊中的識蘊?《SA59》有個答案:
「名色集是識集,名色滅是識滅。」
而《SA58》有個更清楚的答案:
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世尊!何因、何緣名為色陰?何因、何緣名受、想、行、識陰」?
佛告比丘:「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所以者何?諸所有色陰,彼一切悉皆四大緣、四大造故。觸因、觸緣,生受、想、行,是故名受、想、行陰。所以者何?若所有受、想、行,彼一切觸緣故。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所以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
受、想、行的觸緣是由於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觸緣想……觸緣思;緣耳、色生耳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觸緣想……觸緣思;……;……;……;緣意、色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觸緣想……觸緣思,這樣的關係就是名色因、名色緣,也
如此,則有所有識,這樣的關係,也可以說,所有識是與色、受、想、行及六識之一的觸緣而緣有,色、受、想、行及六識之一的觸因、觸緣而生所有識,因此,在契經中對此的短略說法就是「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SA41》:
「云何識集如實知?謂名色集是名識集,如是識集如實知。」
本句話是與《SA59》一致的,只是更加的強調,只要有名色的相緣聚合,就必然有識的產生,這個「名」,主要是指受、想、行及六識,「色」當然還是指色蘊,而「名色」的因緣,就會有「所有識」的因緣,或是說「所有識」的因緣,就會有「名色」的因緣,但是,很顯然的,在這裡,名色集的優先性是高於識集,但如從三(二)蘆頂立的經文來看,區分其優先性則不具意義。無論如何,這與一般人認為先有識集的次序是不同的。應當注意,五蘊並不是有五種各自獨立的主體,而是由因緣所現的完整生命現像,識〈原義是:了知〉〈指六識身的聚集〉的產生也是如此,它只是生命現像中的一種,其因緣是色、受、想、行及六識之故,然而,它依然與受、想、行及六識一樣,是一種無以為名的現像,所以,也可以說它屬於「名」。
在《 SN12.02》中的說法是以受、想、思、觸、作意為「名」,受、想是沒有異議的,思的巴利文是 cetana,其含意是意圖、行動,由此字源的含意及《SN22.56》的定義來說,思就是指「行」,觸〈ph-asso〉則比較突出,因為此處特別強調了三事和合觸,也如此,此緣
性的展轉相依和合之現象,於此處有了深義的闡明。作意的巴利文是manasikaro,其含意是專心;注意、仔細考慮;思惟,默想或是固執的意圖,因此,「作意」似乎並不與「識」同義,倒是比較接近於「想」,但又與「識」有互相的關連。
關於「無明」,《SA298》是:
「彼云何無明。若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污.清淨。分別
緣起。皆悉不知。於六觸入處。不如實覺知。於彼彼不知.不見.無無間等.癡闇.無明.大冥。是名無明。」
而《SN12.02》是:
「Katama ca, bhikkhave, avijja? Yam kho, bhikkhave, dukkhe abbanam, dukkhasamudaye abbanam, dukkhanirodhe abbanam, duk-khanirodhagaminiya patipadaya abbanam. Ayam vuccati, bhik-khave, avijja.
諸比丘!何為無明?諸比丘!無知於苦,無知於苦集,無知於苦滅,無知於趣苦滅之道,諸比丘!以此謂之無明。」
除了皆有提到四聖諦之外,《SA298》比《SN12.02》多了許多說明,但是,四聖諦已包含所有佛法要表達的,因此,這些說明應當是添加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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