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何等為四識住?

一般而言,四識住是指謂識攀緣於色、受、想、行等四蘊而依住之謂稱。

如《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9中有個說明:

何謂四識住處。比丘識依色作〈作=住【宋】【元】【明】。〉色為境界。色中止愛相續。得增長廣大。受想行住〈住=作【宮】〉處亦如是。是名四識住處。


因此,可以這麼說識與其他的四蘊含有明顯的「能」與「所」關係。由這個觀點出發下,「識」是心王,「受」、「想」、「行」是「心所」,成為了普遍的想法。讓我們回歸契經之中再仔細看一下四識住的定義吧。



北傳 SA.64經:

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於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怖畏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由於本經後文提到「識於此處....云云」,所以,主要是以識為主,而於色、受、想、行等四蘊依住的說法是沒問題的。但這裡出現一個疑問,那就是經文明明是說色識住、受識住、想識住、行識住及識識住,為何會有識識住?

比對巴利經文 S.22.55.Udāna.的同一句,並沒有「四識住」一詞的說法,並且,倒是一直強調「攀緣、住、愛樂及生長與增廣」,並且類同的經文也是如此,難不成這個四另有所指?這不得不起人疑竇。



相應部 Upayavaggo,第三 優陀那:

比丘們!如此執著於形色時,知覺便會攀緣依著於此,以此的我見而止住,產生遍滿的歡喜樂趣,而於此發展生長及增廣。

Rupupayam và bhikkhu, vinnànam titthamànam tittheyya,rupàrammanam rupappatittham, nandupasecanam,vuddhim virulhim vepullam àpajjeyya.

比丘們!如此執著於感受時,知覺便會攀緣依著於此,以此的我見而止住,產生遍滿的歡喜樂趣,而於此發展生長及增廣。

Vedanupayam và bhikkhu, vinnànam titthamànam tittheyya,vedanarammanam vedanappatittham, nandupasecanam,vuddhim virulhim vepullam àpajjeyya.

比丘們!如此執著於辨別的概念或表象時,知覺便會攀緣依著於此,以此的我見而止住,產生遍滿的歡喜樂趣,而於此發展生長及增廣。

Sannupayam và bhikkhu, vinnànam titthamànam tittheyya,Sannàrammanam Sannappatittham, nandupasecanam,vuddhim virulhim vepullam àpajjeyya.

比丘們!如此執著於造作時,知覺便會攀緣依著於此,以此的我見而止住,產生遍滿的歡喜樂趣,而於此發展生長及增廣。

Samkhàrupayam và bhikkhu, vinnànam titthamànam tittheyya,Samkhàrammanam Samkhappatittham, nandupasecanam,vuddhim virulhim vepullam àpajjeyya.

這裡又發現到南北傳次序略有不同,南傳是先攀緣依著,然後才止住、歡喜樂趣與生長及增廣,而北傳認為是先住然後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仔細再看看,確實有識住於色受想行的跡象,再回來看北傳 SA.392的經文:

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

這下明確了,SA.64中的「於受.想.行.識住」應當是「於受.想.行識住」才對,因為,SA.392及之後種種論書也是大約如此而說。

經過這番的比對,赫然覺得,許多人談及「四識住」,主要是說識住於色受想行,進而由此論來證明識是延續生命的接軌,然而,把這個四如此說明,那便誤以為四的重點僅是指色、受、想、行四蘊。

事實上,除了識住於色受想行的四種關係外,更重要的四種關係卻是「住、攀緣、愛樂及增進廣大生長」的四種現像,世尊要表達的重點也是如此,而不是要表達 「識會住在其餘四蘊中」,如果把四識住看成這般關係,那只是正法義中所要駁斥的「我中色」、「色中我」、「我中受」、「受中我」......「我中行」、 「行中我」之相在的眾邪見,吾等應注意,把四識住解說成「識攀緣於色、受、想、行等四蘊而依住」雖非不正確,但如忽略「住、攀緣、愛樂及增進廣大生長」, 那麼,事實上已經抹殺了聖法義的重點與要素。

3 則留言:

  1. 在很多經典中也提到識取蘊,也說識為食,而不言有食識者,既使識可以作為取著對象,也不代表別有他法(五蘊以外的什麼)在取著識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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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識為食? 同樣的經典在相應部不是這樣

    當這麼說時,尊者摩利亞帕辜那對世尊這麼說:
      「大德!誰食用識食呢?」
      「不適當的問題。」世尊說。
      「我不說:『某人食用。』而我如果說『某人食用』,那會是適當的問題:『大德!誰食用呢?』但我不這麼說。
      [由於]不這麼說,如果有誰這麼問我:『大德!識食是為了什麼?』會是適當的問題,在那裡,那會是適當的解答:『識食是為了未來再生的誕生之緣,當這個已生成者存在了,則有六處;以六處為緣而有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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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但這裡出現一個疑問,那就是經文明明是說色識住、受識住、想識住、行識住及識識住,為何會有識識住?

    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
    標點符號的關係
    應該是
    受.想.行識住=>受(識).想(識).行識住

    其實要講的是
    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受.想.行亦復如是

    所以指的是 色 受 想 行 這四種識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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