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所有解脫的釐清
行捨智sankharupekhañana,南傳術語,為十六階智修行的第十一階段,修行到此,即開始修行三解脫法門,功夫到此時,可以體證或證得三法印的其中一相:無常、苦、無我。行捨智或三解脫,其實亦為南北共說,北傳修多羅SA.80經中對此的次第與說明為:
1. 觀色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是名為空解脫。這時還猶未離慢與知見清淨。
2. 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解脫。這時也還是猶未離慢與知見清淨。
3. 觀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無願解脫)。這時依然是猶未離慢與知見清淨。
以觀五蘊為主的修行,而如實知無常、磨滅,知味,知患後,進而能夠離欲及離食,這稱之為空的解脫法門,是以觀身身念處為主。或是以守護六根為主,而斷除六根對六塵的觸受之後的食取,這稱之為無相的解脫法門,是以觀受受念處為主。或是直接針對心的食取予以發現,制止,斷除,這稱之為無所有的解脫法門,是以觀心心念處為主,然而此時,由於猶未離慢,猶未知見清淨而未破疑,因此,事實上,這時還必須對法念處進行更深入的修行。
在南傳的SN 41.7 Godattasuttaṃ經文中,除去無量心解脫(appamāṇā cetovimutti)而不談,其餘解脫法門之說明是:
1. 超越一切識無邊處後,注意到什麼都沒有,稱為無所有心解脫。(ākiñcaññā cetovimutti)
2. 我或我所是空的,稱為空心解脫。(ākiñcaññā
cetovimutti)
3. 以一切相的不作意,稱為無相心解脫。(animittaṃ cetosamādhiṃ)
4. 貪、瞋恚、癡斷除,稱為不動心解脫(akuppā cetovimutti)。
這裡,與SA.80不同的,主要有兩點,一是把無所有心解脫之後,再增加個阿那含以上聖者獨有的不動心解脫,二為明確表達出修行者是已得這些法門的境界或處所。在此處,SN 41.7 把「無所有」細分為「無所有心解脫」及「不動心解脫」,這裡指的無所有,很顯然的是還未與法完全契合的禪修極致,而後三種法門,顯然是與SA.80一致,且細部差異甚微可視為相同。因此,不難理解,作為禪修極致之一的無所有處定,與針對三毒的無願解或無所有解脫法門,應要有明顯分別,所以,本經中除略去其餘兩種四無色禪,特別列出無所有處定,並改稱無所有解脫為不動心解脫,以茲為分別說明。
- 經論不同的釐清
無論是《解脫道論》或《Abhidhammatha-saṅgaha》,還是後來的《清淨道論》,其論說三解脫的次第,皆為一致,然而其內容,則不同於南北雙方各自所傳契經:
1. 作意無我者多受而獲得空解脫。
2. 作意無常者多勝解而獲得無相解脫。
3. 作意苦者多輕安而獲得無願解脫。
在SN 41.7經文中,明確表示此處各個法門,皆由這些核心的法與而來,而這些核心法門的法,皆為符合其中一種教義的含義,只是文辭表達不同,因此,這三解脫門其實通通是四念處中,準備邁入觀法前或知苦滅道跡聖諦的下手階段,也就是這三種法門是一一配合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三個聖諦的教義。
原本,世尊是以四聖諦作為解脫生死教導的最終目標與方向,但後人在不明次第或其他緣由的情形下,選擇以經中最常出現無常、苦及無我的定型句,也就是以三法印作為最後解脫生死教導的目標方向,也因此造成,在論與經不一致的說明。雖然論中看似合理,但也造成以為實知三法印便是入流的問題,也造成,把空的地位,拉到近於無我法義同等的次第,而加入了三法印定型句中。
- 演變
與《解脫道論》同期,但出現約晚300~500年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4〈四攝品78〉中,三解脫又稱三三昧,其解說略有差異:
1. 空行、無我行攝心,是名空三昧。
2. 寂滅行、離行攝心,是名無相三昧。
3. 無常行、苦行攝心,是名無作三昧。
這時,顯然還是以三法印實相作為目標與方向而來的,只是加上涅槃寂靜,顯然的,這裡說明是更圓滿,而與同期論述不同,只是,後來的論,其變化是偏離實修了,如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9結蘊第二中一行納息第二之四中:
若除我想及一合想。便觀色法如麵麨聚不久離散。觀無色法前後不俱不久磨滅。總觀一切有為之法。猶如沙摶風飄散壞。由此便得空解脫門相似種子。觀有為法空非我故。便於生死深不願樂。由此復得無願解脫門相似種子。彼於生死不願樂故。便於涅槃深心願樂。由此復得無相解脫門相似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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