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核心來至辛嶋靜志教授的論文,由此開展關於「經」一詞的演變及其在佛教文獻中的使用情況。而現存最早的大乘文獻,它們原本便没有「經」的標記,這一事實與知識,在漢地是不能說的秘密。
在佛教文獻翻譯過程中,無論巴利文本還是大乘文本,翻譯者都自動為其加上了「經」字。這種現象源于佛教傳入漢地後,將「法門」提升為「經」的地位。再者,「經」一詞原本只指第一時期結集佛陀法語時的文獻,最廣義上,即四阿含或五尼柯耶。後來內容不斷擴充,產生分別的用語,如十二分教中的「方廣」,這影響了漢傳佛教。
正文
當今以正統梵語書寫的大乘本文,其完整版本大多出現在十一世紀之後,如果追尋公元一~三世紀,大乘思想的文獻雛形,即以犍陀羅語(Gāndhārī)書寫的文本,如《道行般若》(Prajñāpāramitā)、《法華》(Saddharmapuṇḍarīka)、《大方等如來藏》(Mahāvaitulya Tathāgatagarbha dharmaparyāya)等等,它們都沒有被冠上或加上《經》的標記。連平川彰教授也對這一事實感到詫異。實際上,許多早期大乘文獻連經名都沒有,如《賢劫》(Bhadrakalpika)(詳見:CGT 由巴伐利亞科學與人文學院支持,文件編號:CKM 128)或《菩薩藏》(Bodhisattvapiṭaka)(CKM 114)、《金剛般若》(Vajracchedikā Prajñāpāramitā)(詳見:BP TLB TEXT)、《維摩詰》(Vimalakīrtinirdeśa)(詳見:BP TLB TEXT),然而,我們卻依據11世紀後的資料,來確認漢地翻譯後的文本具有「經」的身份標記。這就好像我們現在所認知的印度,其實與古代並不相同,因為,真正的古印度,其實是指阿富汗、巴基斯坦一帶的印度河流域。
在所有發現的大乘原始文獻中,後接標記大多是「dharma」(「法」)或 「dharmaparyāya」(「法教」、「法門」),完全沒有「經」的說法,就如同上文所舉的《大方等如來藏》是「Mahāvaitulya Tathāgatagarbha dharmaparyāya」,意思是《大方等如來藏法門》。但是,這些文本在翻譯成漢語時,都自動加上了「經」字。這個現象,在《三藏》(Pa. Tipiṭaka,Skt. Tripiṭaka)中的翻譯亦同(注意,不是指漢地那並無經過佛教內部會議的《大藏經》),如巴利本文中的《法句》(Dhammapadapāḷi),我們卻翻譯成《法句經》。
我們通常認為「經」(Sutta)的原義是指「線」,不過,這只是從吠陀語(又稱印度雅語、古典梵語)的角度而言。實際上的是,各種印度俗語,遠早於印度雅語,證據就是在阿育王石碑中,並沒有所謂梵語,也就是說,在這個時代,還未出現我們現在所知的梵語。
在眾多印度俗語中,巴利語(半摩揭陀語)中「Sutta」(經)的原意為「聽到的」,而並非為漢語意義上的「經」(漢語本義為垂直的絲線,同古典梵語)。在第一次佛教內部會議時,「Sutta」(經)是被用來表示「聽聞到的佛陀法語」。
據推測,《三藏》(巴利语 Tipiṭaka,梵语 Tripiṭaka)一詞可能出現在第二次佛教內部會議。隨著資料越來越豐富,《三藏》中《經藏》(Suttapiṭaka)包含了《長部》(Dīghanikāyo)、《中部》(Majjhimanikāyo)、《相應部》(Saṃyuttanikāyo)、《增支部》(Aṅguttaranikāyo)。但在傳承與翻譯到漢地時,這些文本都被加上了「經」的標記,成為《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從這些最古老的文獻可以看出,原始文本中從未有「經」的標記,因為「經」原本就是表示第一次結集時,由聽聞佛陀在世時的法語,即尼科耶或阿含。
此外,通過《本母》等文獻可以證明,「經」(音譯:修多羅、Sutta)原本專指「七事相應」,但後來經文本身內容不斷被新增,加上各部派解讀歧異,最終演變為五部(pañcanikāya)或四部。在這一演變過程中,又出現了另一種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分類方式。其中有「Sutta」(修多羅、經)、祈夜(Geyya)、記說(veyyākarana)、伽陀(Gātha)、自說(Udāna)、本事(Itivuttaka)、本生(Jātaka)、方廣(Vedalla、毗托羅、智解)、未曾有(Abbhutadhamma)。當中,方廣與漢地佛教關係密切。
根據宇井伯壽教授的看法,其最古早的方廣說,起源於《四阿含》(契經)中的 MA.9、MA.21、MA.43、MA.44;DA.21等,通過歷代文獻的語言演變脈絡可以發現,同一部文獻中的「法教」、「法門」,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稱呼。因此,可以知道九分教中「方廣」的用語,最初從 vevulla(2-7世紀)逐步演變為 vaitulya、(mahā)vaitulya(大方廣,3-7世紀)、(mahā)vaipulya(5-11世紀)、mahāyāna(5-11世紀),最终成为 mahāyāna-sūtra(大乘經,11世紀之後)。
除了利用《三藏》體系分類佛陀法語之外,依據《增壹阿含》的釋論--《分別功德論》所記載,佛教分裂後的大眾部另在《經》、《律》、《阿毗達磨》之外,以「非一人說」、「文義非一,多於三藏」等諸「方等」(方廣)另立《雜藏》(《菩薩藏》),其他部派中,除了化地部、法藏部外,均無此舉。因此,這應是大眾部獨有的主張。這也可由大寺派(Mahāvihāravāsin)譴責無畏山寺派(Abhayagirivāsin)的話語中看出,將「方廣」視為「從外教引入了非正統的教義」。
方廣、方等的巴利語是「vedalla」,梵語是「vevulla」、「vaitulya」或古于闐語「vittūlya」, 其詞源及詞義不太明朗,但在《AN.5.79》經中,此「vedalla」、「vevulla」(莊春江老師音譯:毘富羅)一詞可能是用在貶義,因為,他們(指宣說方廣者)墮入了黑暗的法,也不會意識到正法,此外,在後文中,說他們只愛聽有著華麗詞藻(cittakkharā cittavyañjanā)、外人創作的、吟誦詩人創作的詩歌(kavikatā kāveyyā,暗指:你們剛才聽到的,不是佛的說法,而是一個詩人的創作)。目前,網路資訊興盛,類似的創作,亦是流行,世人愛聽,卻不願知曉此說是否符合「經」的主張。
從漢語的角度看,「方廣」中的「方」應理解為「四方之方」,如《孟子·梁惠王上》所云:「地方百里而可以王。」段玉裁解釋「廣」為「四周沒有牆壁的大屋」。因此,「方廣」合起來理解就是「來自四方且不設限」的觀點。
這種「方廣」既包含了百納海川的包容開放,也暗含了引入異教思想的危險。在佛教文獻中,它代表了一個自由開放,但又引發正統性爭議的傾向。與其說「方廣」是指某種具體內容,不如說它反映了一種開放和包容的立場。這種立場使佛教吸收了各種思想資源,也導致了教義解讀和分類的分歧。因此,「方廣」代表著教義發展與保持正統的緊張關係。
覺音(Buddhaghosa,5 世紀)對「vedalla」的解釋,持中性而無批判的態度,他對「vedalla」這麼定義:「提問,重複到達智慧及歡喜的」,而菩提長老則採字源本義,將此語「方廣」解釋為:「問與答」(vedalla + kathā),然而,當代學界早已證明「vedalla」、「vevulla」(毘富羅),為「大乘」原語也。
必須提醒,在第一次佛教內部會議時,並無《三藏》,而是「聽到的法語」(經)與「律」,其中的「聽到的法語」(經),本來是指「七事相應」。也因此,真正古老而最接近佛陀的主張,就是「聽到的法語」,即是「經」=「七事相應」,而第二次佛教內部會議之後,「聽到的法語」(經)不斷發展而擴展至五(或三、四)部《尼柯耶》,才有《三藏》(Tipiñaka,白話:佛陀教導的三個部份),因此,無論南、北傳或其他種種後來才出現的文獻,並沒有加上「經」這一字的權利,只有「七事相應」才是「經」。直到佛教在傳入漢地時,在脫離部派之後,利用翻譯的機會,把《法門》等提升至「經」的地位,並在漢地形成的《大藏經》,導致原本指《阿含》或《尼柯耶》的「經」,卻被遺忘。
References:
Who Composed the Mahāyāna Scriptures?–––The Mahāsāṃghikas and Vaitulya Scriptures”, in: Foguang Journal, vol. 3, no. 1, pp. 1~86].辛嶋靜志
未達無學所分享,
皆非最終善知見。
一切教導話語錄,
當善抉擇及思惟。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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