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 星期四

五轉經




五轉經7 SA.41/SN 22.56

五轉
色蘊
受蘊
想蘊
1
識蘊
定義得實知
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
六受身2:眼觸生受3,耳……鼻……舌……身……意觸生受。
六想4身: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
六思5: 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
六識6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
聚集
於色喜愛。
觸集是受集。
觸集是想集。
觸集是行集。
名色集是名識集。
貪愛
色因緣生喜樂。
緣六受生喜樂。
想因緣生喜樂。
行因緣生喜樂。
識因緣生喜樂。
過患
色無常、苦、變易法。
受無常、苦、變易法。
想無常、苦、變易法。
行無常、苦、變易法。
識想無常、苦、變易法。
厭離
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於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於行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於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說明:

1.      「行」(saṅkhārā),也就是業,依據AN 6.63是指經由思慮後,身、語、意的造作,或是依據SA.298的指出,為身、語、意三大類。在五蘊的分類中,則是針對各種接觸後,所產生想法的思考,尚未產生行動上的結果。換言之,在緣已生法中,「行」的這一字,則是思惟後行為結果的整個構成,進而包含了整個五蘊。因此,五蘊中的行蘊與行或業,前者有比較狹義的內涵,然而,蘊又是聚集義,故行蘊也可與「行」相通。
2.      「身」(kāya),不是指「身體」,而是「種類」的意思。
3.      「受」是指苦、樂及不苦不樂的種種感受。
4.      「想」是心上有相、相互或互相,即是注視不同對象,然後予以比對與推演問題的結果,而此時是個概念,還無具體行動。
5.      「思」(cetanā)指思維,又有「意志」(volition)之意,故此處又指六種意志能力。為何「思」有「意志」之意?囟在心上,囟指的是腦袋骨頂上,長大才閉和之處,也就是指大腦,因為,古人認為心與腦合作後,處理包括分析、抽象、綜合、概括等過程之後,所產生的意向。
6.      「識」指「意識」,意是指由心查言或觀察種種而知其意義,識則是指認識,因此,無論識或意識,都是指認知及其認知的清晰程度。
7.      五轉經在四念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然而在現存禪修的指導中,卻沒有特別的拿出來加以解說,那是因為指導的過程中,太過注重「」的培育,太過注重「看到名色實相」,太過注重「看到三世」,而忘卻整個四念處在這五轉之中的首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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