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 星期四

苦聖諦-善與惡(Kusala and Akus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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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

善一字,中文原本是吉祥美好之義,後來衍生出好事、好的行為。G.E. Moore1903年所發表的《Principia Ethica》中提到,當我們說一個人是好人的時候,我們通常的意思是,他的行為具有正當性,也就是說我們一般定義的善與惡,是限定於人們認定的某種行為與實踐,而這樣的話,便是狹義的。因為當我說我現在很好、我昨天吃了一餐好飯又或是他應當送他孩子上什麼學校,回答這些看法的背後,其實也是倫理的判斷,但要在這類情形下,要去判斷善與惡的足夠理由和原理,由於其個別的價值過多,所以,倫理學應當不去處理獨特的、個別的或是絕對特殊的事實,也因此,對人進忠言或做規勸也不應是倫理哲學家的事。基於以上,G.E. Moore認為善的性質是單純而不能被下定義的。

善的巴利語是Kusala,為形容詞,意義是熟練的、內行的;很好的、正確的、值得稱贊的,Akusala則是反義的惡,意義是不熟練的、不內行的;不好的、不正確的、不值得稱贊的。由Kusala的詞義來看,與我們當今普遍認為「維護眾生的利益,造福眾生,讓眾生離苦得樂的思想言行」是有所差別的。莊春江在相應部SN.22.57經中,就將七處善,使用了原來的字義,翻譯成七處熟練,元亨寺版本作「七處善巧」,個人認為使用「熟練的七個要領」會比較好理解,當然,有時,看前後文的內涵,也應考慮採用「很好的、正確的或值得稱贊的」來理解,但是,這樣的內涵,其實,是常用的巴利語Sādhu,比較接近其意義。

內涵

《法句經》2述佛品: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CBETA 2019.Q4, T04, no. 210, p. 567b1-2)

在佛門弟子中,此句經文可說是人人皆知,前兩句經常被解釋成做一個好人,積累福報,後兩句則解釋成修心才是佛的教導。甚者,常有學人宣導此話前三句就是佛教或是佛教的教義。如此,本句再加上前面所謂的「維護眾生的利益,造福眾生」的定義善說下,許多世間觀點成為教內主流,而以「善」的前提下,大師們也不能跨越此鴻溝。

現在,我們先來看,此句在南傳《法句經》14. Buddhavaggo183偈頌的原文:

Sabbapāpassa akaraṇaṃ, kusalassa upasampadā [kusalassūpasampadā (syā.)];Sacittapariyodapanaṃ [sacittapariyodāpanaṃ (?)], etaṃ buddhāna sāsanaṃ.

本句淨海法師在《真理的語言(法句經)》中翻譯此句的是:


「不作一切罪惡,行一切善事,清淨自己的心意,這是佛陀的教誡。」

敬法法師在《法句經 Dhammapada》中翻譯此句的是:

「不造一切惡,實行一切善,及清淨自心,是諸佛所教。」

蘇錦坤在《T210 《法句經》12 〈華香品〉對照表 v. 4》中翻譯此句的是: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的教導。」

淨海法師可能沒注意到buddhāna是複數,所以,敬法法師與蘇錦坤比較正確,總之,本句話是指前三件事是諸佛的教導,並不是指前三件事就是佛教或是佛教教義。另外,本句話其實在《增一阿含》的序品,不但有提到,阿難尊者更有說明,諸惡莫作是要戒具之禁、清白之行(戒);諸善奉行是要心意清淨(定);自淨其意是要除邪顛倒(慧);是諸佛教〔導〕是要去愚惑想。除此之外,可說成此三事即為三十七道品果,這下子,這四句話不但是《增一阿含》所要談的主題,其寓意更是開始無比深遠。

深義

假使善的定義只有「為他人利」,那麼,耆那教、基督教、佛教、一貫道、道教、儒教,還不是都一樣,都是勸人向善。如果不一樣,那又該如何看待與理解。法尊(圓行)比丘尼對於世間善的看法,是少有的跨過者,她在《滅苦之道》的前言中提道:

「倘若佛法在於五戒十善的勸導,那麼它並沒有超越道德!」

實際上,對正法而言,善與惡是苦聖諦中,是要求我們開始處理問題的最重要觀念,只是,其深意,千百年來被世間的大傘所掩蔽住。此外,善與惡也是苦集滅聖諦中的起手式,現在,讓我們一步一步來瞭解世尊善與惡的深意。

善惡兩字的真實義,與一般認知上有非常大的不同。對於未明佛法真諦的大眾百姓來說,是無法一開始就說:「你們要知苦,要熄苦」,因此,世尊是借用當時流行於印度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說來慢慢教導眾生的,以表像來說,所謂的善是要布施、助人等等為他人利,但是由世尊的定義來說,初步應是MA.17經:

「彼男女等,精進勤修,而行妙法,成十善業道,離殺、斷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離邪見,斷邪見,得正見」(CBETA 2019.Q4, T01, no. 26, p. 440b10-13)

在這裡的善,是不論為自己或為他人,都應勤修十種善巧之道(十善業道),由離殺等九種惡行開始,並且要包含直到初果聖者才具備的正見,然後,世尊再進一步的說明:

「云何復有園觀之道、昇進之道、善處之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為八。伽彌尼!是謂復有園觀之道、昇進之道、善處之道。」(CBETA 2019.Q4, T01, no. 26, p. 440c8-11)

而這裡「善」的圓滿,則是直指八支聖道。又世尊在MA.19經中,更進一步的說明:

「若有比丘捨身不善業,修身善業,捨口、意不善業,修口、意善業,彼於未來苦,便自知我無未來苦,如法得樂而不棄捨。彼或欲斷苦因,行欲,或欲斷苦因,行捨欲,彼若欲斷苦因,行欲者,即修其行欲,已斷者,苦便得盡。彼若欲斷苦因,行捨欲者,即修其行捨欲,已斷者,苦便得盡。」(CBETA 2019.Q4, T01, no. 26, p. 444a12-19)

在苦聖諦中,真正的善就是要建立與實踐遠離邪見等,而有正見,並依此修行,就能得知我於未來將斷一切苦因而不再受苦,簡單的說明,行世間的善行,及產生八正道之一的正見,則能進一步的斬斷因緣束縛,再修滿八正道後,證入涅槃,解脫生死,這才是佛法中所謂的善,苦聖諦中的善就是苦盡,汝等應有此認識。

同樣的反義,在MA.11經中,世尊說「惡」:

「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CBETA 2019.Q4, T01, no. 26, p. 433c23-27)

在這裡,世尊說的話很重,直接告訴吾等,無論修不修身或修的有多好等等,如果不是依據佛法中所指的真正之善來前進,都是必得「苦果」之報。「善」是依據四聖諦、八正道的正確行為;「惡」是,無論行為是否有無符合世間的道德觀點,凡是不行佛法中真正的「善」,那麼,就是「惡」。世尊所要教的重點,不是單純的善惡因,也不是單純的做好事,當然也不是「前世的因果可以用現在的業來加以改變」,而是MA.111經所說:

「若比丘如是知苦,知苦所因生,知苦有報,知苦勝如,知苦滅盡。知苦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苦。」(CBETA 2019.Q4, T01, no. 26, p. 600b22-25)

談完了苦聖諦中的善與惡,現在,讓我們認識苦集滅聖諦中的善與惡,雖然,此處應當是要在苦集滅聖諦才來說的,但是,鑑於主題以善惡為主,所以,提前一併論之。在SA.1169經中:

「若有比丘、比丘尼,眼色識因緣生,若欲、若貪、若昵、若念、若決定著處,於彼諸心善自防護。所以者何?此等皆是恐畏之道,有礙、有難,此惡人所依,非善人所依,是故應自防護。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312b17-22)

正法並不打算對世間種種獨特的、個別的或是絕對特殊的事實來做倫理規範,正法中的善,除了要對苦聖諦有正確的認識之外,也提出了解決之道。苦聖諦的惡是於六入處、六外處及六觸入處的因緣中有欲、貪、昵、念、決定著處,苦集滅聖諦故而要求應自防護,則為善。SA.279經:

「何等為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執受相,執受隨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儀執受,住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執持律儀,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云何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多聞聖弟子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儀,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未來世必受樂報。」(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76a23-b9)

如於六入處、六外處及六觸入處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必定落入生命的困境,反之,必然不會,苦集滅聖諦中,善惡的標準應要明白,攝護根門就是善法、不善護諸根必是惡法,善惡就是苦集滅聖諦的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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