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正知(Sampajañña)、正智(Sammadaññā)

究境智

Rev 1.04242024
正念、正知是北傳契經的定型句,不過,正知會出現獨立的用語,如《SA.313》是:

「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90c1-2)

 這在南傳 《SN.23.8》為:

「羅陀!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是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捨棄重擔,獲得己利,以盡有結,為正知解脫。」(CBETA 2019.Q3, N15, no. 6, p. 282a4-6 // PTS.S.3.193)

所以在南北傳中,都似乎意味著正知是確實的知道或智慧,並已、將達成到無學位。但在《SN.23.8》經文中的「正知解脫」,巴利語是 sammadaññāvimutto,此字為連續體,也就是 sammadaññā+vimutto 兩字組成,其中的尾詞 vimutto 是解脫,而 Sammad˚即為 Sammā,是「正确的方式」之義,aññā 則是「完美的認知」之義,因此,《SN.23.8》/《SA.313》的正知(sammadaññā )是指究境智或完全智。
 

正知正念與正念正智

於《SA.540》中:

住四念處,我於所起身諸苦痛能自安忍,正念正知。」(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140c7-8)

本句對應在《SN.52.10》為:

「於此我於身觀身……於受……於心……於諸法觀法,以熱誠、正知、正念,對世間之貪憂調伏而住。」(CBETA 2019.Q3, N18, no. 6, pp. 151a14-152a1 // PTS.S.5.302)

此南北傳兩部視為同經的正知,前後放置的順序是不同的,在 《SN.52.10》的正知,其巴利語是 sampajāno,此字為 Sampajāna+o,而 o 為文法上的變化表陽性、單數,中性詞是為 Sampajañña,指「能完全知道」、「具有正確觀點」,由於字根「pajāna」,來自動詞「jānāti」,因此,「知道」這件事,可以成為「理解」,故作「智」時,可以說是「深意」。

關於正知的定義是《SN.36.7》: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為正知耶?
 

諸比丘!此有比丘,於進於退皆以正知而為,視前方、視四週亦以正知而為,四肢之屈伸亦以正知而為,持僧伽梨衣、鉢、衣亦以正知而為,或食或飲或嚙或味亦以正知而為,乃至大小便利之事亦以正知而為,行住坐臥語默亦以正知而為。諸比丘!如是之比丘乃為正知。」(CBETA 2019.Q3, N16, no. 6, p. 269a5-9 // PTS.S.4.211)

正知,就是正確的知道身心種種的行為,在修行上對所緣能明明白白,與此相等的北傳經文《SA.1028》,則是劃分了正智與正知兩種:

「云何正智?謂比丘若來若去,正知而住,瞻視觀察,屈申俯仰,執持衣鉢,行、住、坐、臥、眠、覺,乃至五十、六十,依語默正智行。比丘!是名正智。」(CBETA 2019.Q3, T02, no. 99, p. 268c7-10)

此處最後用語是正智,北傳在 《MA.80》經中的定義是:

 「當復學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申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寤語默,皆正知之。」(CBETA 2019.Q3, T01, no. 26, p. 553a20-b4)
 
正知放置於正念的前後不同,那是因為,當正知置於正念前,主要指「清楚的知道所有行為」,當正知置於正念之後時,代表「清楚知道後的理解」,也就是說,修行應先正知而有正念,有正念後得正智。因此,《SA.540》的正念正知,正如前語「自安忍」所指,是對法的理解而安住,而《SN.52.10》則是在理解前,培養對於法的知道。

什麼是「清楚的知道所有行為」?我們對於吃、喝、拉、穿衣等等日常生活的所有動作都可以「知道」,乃至「完全知道」。基礎練習是手彎曲時,手如何彎曲?彎曲的過程?這裡再次提醒,不要變成「專注力的練習」,你每日練個幾秒,去感受這過程,然後,在彎曲後,隨意換個動作,去感受這過程,多加個幾秒,身體癢,用手去抓來止癢,去感受這過程每個細節與變化。

這樣說,可能還是會模糊,你可能練個一兩次,就想放棄。這個原因有二,其一是,變成專注力的練習,其二是,請注意《SN.52.10》,當沒有把法帶入所致。

《義注》(PTS 3.182)提到的正知是:

「sampajānakārī」:正確的知道所有作為,在正知時完成一切事物,即使沒有其他行為,也能夠正確知道,在優美(道德、調伏貪婪憂惱)的行為上,依然保持。
Sampajānakārī hotīti sampajaññena sabbakiccakārī, sampajaññasseva vā kārī. So hi abhikkantādīsu sampajaññaṃ karoteva, na katthaci sampajaññavirahito hoti.


所有作為,是指在你每個動作上的過程,根據佛陀的教導,先要能完成兩個步驟,這兩個步驟其實是初禪的要求與標準。初禪等四,都被部派變成專注定,為了並免誤會,後面會用漢譯的「靜慮」予以替代。

「靜慮」一開始要求是「離諸欲」,「正知」一開始是「諸根上守護門」(詳:《AN.8.9》),實際上,佛陀的四禪那含四念處,反之亦然,不要認為佛陀的教導具有止、觀的差別、不同、殊聖等。禪那不難,難的是被解釋的很難,導致禪修是痛苦的事。請注意,「離諸欲」是「離開感官欲望的衝動、需求」,不是沒有「情愛」、「意欲染」等。

什麼是「離開感官欲望的衝動、需求」?在飲食上知適量、在裝扮上知適量、在休息上知適量、在種種上知適量,而能專修清醒。或是,防護感官機能的不亂,而能專修清醒,不要隨著某特徵、標誌的狀態而為(詳:《SA.275》:不取隨形好)。各位學友,條件不難吧!

在《義注》(PTS 3.182)中,提到正知的四種:有益的(sātthakasampajañña)、適宜的(sappāyasampajañña)、適當範圍的(gocarasampajañña)及不迷惑的(asammohasampajañña)。

在「離開感官欲望的衝動、需求」之問題上,我們要關注的是何為有益、何為適宜、恰當。無論我們是在關注自己還是四方,只要如此,貪婪、憂之惡就不會發動。貪婪是種種貪之中的首要處理,貪婪不是欲貪、不是意欲貪,不是三毒的貪,更不是渴愛。千萬不要誤解,把困難增加。

「靜慮」另一要求是「離諸不善法」,什麼是「善」?請記得,凡是滅苦有關的是善,反之是惡,於此之中,基礎之善,便是五受陰。「正知」另一要求是當障礙淨化後,可以尋伺而知五受陰。於此,在四種正知中,我們要關注的是何為適當範圍?--五受陰,何為不迷惑?--身見、法,如此,能於法印記了起來的念頭,就是「有念」。

各位學友,把法帶進來,不會困難,也不會在修行時迷失,反而樂趣無窮。

未達無學所分享,
皆非最終善知見。
一切教導話語錄,
當善抉擇及思惟。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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