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Dukkha Ariyasacca will help you to
become unstuck in life.But, you shall be to know what’s non-self.
字源
無我,巴利語anattā,是反對與拒絕任何關於生命身心的本身、內在或外部為己的見解,以及反對,任何生命終極存在的事物、實相或慨念,如梵、靈魂、超靈、原人、阿特曼、自性、神我、命我等等。有學者認為無我應翻譯為非我,但這是哲學慨念角度問題。
內涵
在SA.76經:
「色無我,無我者則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若苦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當作是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觀察非我、非我所。」(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19c17-20)
無論有沒有信仰,相不相信輪迴,何種的意識形態、意德沃羅基、意締牢結,都是對於生命現象,有愚昧的認知。人們的所思、所想、所見及其行為,都總以為這個身、心、或是身心,將其當成是我,所以,佛陀說「我不是這個」。又或者,人們會認為這個身、心或是身心的某一個是我,所以,就會有其他的會是我的,所以,佛陀說「這不是我的」。而「不相在」,在其他經文中,用「非餘人所應」來說明,表達出,除了這個不是我,也不是我的外,也沒有其他種種人、我或存在的說法可相應。
鑑於人與自然的關係,為了肯定生命存在的現象,在西元前6至7世紀便誕生了抽象的靈魂1(小我)與輪迴,在《奧義書》中,它被描述成形狀像人的一個小動物,平時生活在心臟中,會在睡眠或昏沉中,從體內逸出,當它回到身體中,生命就會重新開始運作。如果死亡時,它會從身體逃脫,然後持續自己的永恆生命。但用這般說法來解釋時,畢竟還是比較低劣,因為,這種運作,並沒有真正地去戰勝自然法則,因此,於後來,便由祭祀而發展出修行,試圖把它(小我)昇華,成為阿特曼(大我),以使得它(小我)與自然(梵)具有同等崇高的地位。然而,這些種種的說法,由於無法被觀察到、無法被經驗到或無法被證明到,而具有猜測的、抽象的、玄妙的、終極意義的。也因此,這些種種皆與現實世界的煩惱,毫無關係,而沒有意義,佛陀把這些看法,統稱為「相在」,在此意義上,後期佛教部派所發展出來的一些說法,其實也是相在。
「而見色是我,不見色是我,而見色是我所,不見色是我所,而見色在我,不見色在我,而見我在色,不見我在色,而見受是我……不見我在行,而見識是我,不見識是我,而見識是我所,不見識是我所,而見識在我,不見識在我,而見我在識,不見我在識」(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14a21-b6)
與SA.57經相同的SN.22.81經:
「以見色為我……卻見我有色……雖不見色是我,亦不見我有色,我中有色,色中有我。但見受是我,見我有受,見我中有受,見受中有我。見想……行是我,見我有行,見我中有行,見行中有我。見識是我,見我有識,見我中有色,見識中有我。」(CBETA 2019.Q4, N15, no. 6, p. 144a1-4 // PTS.S.3.98)
前兩句的見色是我,卻見我有色,就是北傳經文的見色是我,見色是我所,這其中的我,含有兩意義,一個是反身代名詞的我自己、他自己、你自己,也就是指「人人自己」。指現實生活中,常識存在的你我他,第二種意義是指《奧義書》中的那個小我(靈魂),因此,前兩句表達出了,無論是現實的,還是哲學上、虛幻的那個你我他,都不是色受想行識,也不是其中任何一個,也更不會有那些是我的。
在生命經驗中,無論是反身代名詞的你我他,還是哲學上那個有小動物型態的我,都不過是由經驗中,產生的自我認識與見解,因此,在SA.962經中,會稱為身見,或在MN.72經中,稱為我見。但是,人們依然還會認為,生命經驗中的我,確實是不完美的,或是如耆那教的Atmavikasasutra中,認為小我(靈魂)是不圓滿的。因此,在離開生命經驗之我、我的後,必然還有個某種不可言說的存在,而這種離開色受想行識之後,還有個它的想法,在SA.39經中,被佛堅決地反對:
「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9a11-13)
在SN.22.81經,後兩句的我中有色及色中有我,也就是SA.57經的見色在我,見我在色,其中的我,是某種不可言說的存在,除了指《奧義書》中的那個大我(相在),亦是指相對於「為客染塵」的那個,有的人認為那個我在「相在」裡面,有人則認為那個「相在」是在我裡面。那個「相在」,不單單只有哲學上、玄妙上的終極,也有指在現實經驗上的某種存在,而這樣的看法,也就是佛說的我語取,白話是「非要說(認同)那個(真我)」。
空山不見人,但聞人語響,看似如超脫,實則尚未成,相在的可怕,將會造成修行障礙,在旅程中的最後一步的階梯時,緩緩而止,不再前進,而不能登入無學,如此的障礙,佛在SA.58經是這樣說的:
「愚癡無聞凡夫於色見我、異我、相在,於受、想、行、識見我、異我、相在,於此生我慢。…」(CBETA 2019.Q4, T02, no. 99, pp. 14c28-15a1)
對的,和「相在」有關的,就是「慢」,巴利語為Māna,往往被誤解成自大、傲慢或惰等等,其實,此字源是衡量、度量、量測,指觸其境界後,對其有所度量而產生延續、緩慢膨脹的狀況,可以簡說是自我為是,或是取之為我,如世尊一直提到的「我是之慢」(asmimāno),而並非是自大與傲慢。這個「慢」,是一種以為沒有我見而有的「自我感」、「存在感」,是一種對境界產生的依附,或認為某種存在的定位,如此,「慢」,是將這些種種,通通都予以度量,並且將其架構。差摩比丘在五受陰如實觀察到非我、非我所之後,便發現了這個問題,而在SA.103經說道:
「我不言色是我,我異色;受、想、行、識是我,我異識。然於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30a29-b2)
我慢(māno ‘asmī’ti)我欲(chando ‘asmī’ti)我使(asmī’ti),就是因為相在,故有與境界相應的自我感、存在感(māno ‘asmī’ti),並對其有所欲求(chando ‘asmī’ti)與驅使(asmī’ti),造成在修行上,很容易的於此停滯,而無法更進一步,所以用中文的「慢」。但,Māna其實與中文的慢是不同的。在SA.57經:
「不離我慢者,而復見我,見我者即是行」(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14b7-8)
行取蘊或因緣法的行支,就是我、我所、我慢(相在),因此,在修行上,必須去破解這個問題,要能破解,得如實正觀行,那麼又如何正觀行呢?首先,在SA.270經: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71a1-2)
在《苦聖諦-無常、苦》一文中就已提到,以無常想,就是正觀因緣法,來建立無我想,那這問題要如何觀呢?SA.57經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方法,先要觀察種種條件所形成的見解與行為,有沒有渴愛。無論有沒有渴愛,是不是都是無明觸所生之受觸而起。無論有沒有渴愛,這些見解與行為,是不是隨著因緣無常而變化,是的話,那渴愛、觸受及行,是不是也是隨著因緣無常而變化。
這個操作是在找緣之因、觀集如何起,找各種見(解)與行(為)的因緣與集起,當圓滿消除錯誤的各種我見,證得無我時,就如SA.982經:
「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繫著,故我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255b22-24)
「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此句,即如SA.123等諸經中所說,指為阿羅漢聖者,換句話說,「無常、苦、無我」定型句中的無我,為四聖諦的第三轉。
深義
許多不明正法、他教者,教導滅除三毒,或是,懂些佛法道理者,知道受緣觸、觸緣愛,所以,教導觀察三受,以便藉此滅除苦、樂而自認解決煩惱,又或教導禪定,將三受不起,甚者,認為將愛斷除,就能將因緣法瓦解。鑑於,這些說法簡單明瞭,於是,便產生許多不需要深入正法,只需內觀的教派。在SA.57經中,佛卻是說:
「緣愛起彼行」(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14a15)
又言:
「若見我者,是名為行」(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14a13-14)
實際上,煩惱的根源,生命的困境,都是來源自於生命經驗中的我見,那麼,有哪些我見呢?在SA.984經:
「有我故,有我欲、我爾、我有、我無、我異,我當、我不當、我當欲、我當爾、我當異,或我、或欲我、或爾我、或異我,或然、或欲然、或爾然、或異然。…如是,總說十八愛行,如是,三十六愛行。或於過去起,或於未來起,或於現在起,如是,總說百八愛行」(CBETA 2019.Q4, T02, no. 99, p. 256a24-27)
渴愛通常被理解為喜愛、貪,無論有何渴愛,可意、不可意,以為渴愛能被壓除消滅,因此,也誕生許多戒禁取的方法,然而,無論能修到有多麼聖賢,都還是依舊在困境中。要解決渴愛,得知道十八愛行,佛陀直接指導我們剔除其根源,但此處,南北傳有些許差異,今列表如下:
十八愛行(種種我見),由內而起,由外而有,共計三十六,為煩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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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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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傳
SA.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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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春江翻譯
AN 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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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
AN 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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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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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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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故有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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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存在』的觀念,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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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ī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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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存在的原因,則會產生云云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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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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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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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而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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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asmīti
h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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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這樣存在的、恆常的、不會敗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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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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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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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而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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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smīti
h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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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這樣不恆常的(無常)、會敗壞而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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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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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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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而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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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i
itthasmīti hoti
|
有我這樣就會那樣。(如這個狀態流轉成為那個狀態或這狀態會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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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以此而正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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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ṃsmīti
hoti
|
有我這樣就會如此。(與爾等比較是如何,故我就是如此)
|
|
3
|
我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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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而是其它』
|
aññathāsmīti
hoti
|
有我這樣就會與其他不一樣。(與等等比較是如何,故知我不同於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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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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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
|
『我以此而可能存在』
|
santi
hoti
(siyan ti h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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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這樣就應將存在、凝聚。(因為有如何,可能我將來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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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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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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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無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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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99及Vibh.17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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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這樣就不應當存在、凝聚。(因為有如何,我將來就不可能是。此處指斷滅見,類同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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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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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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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此而可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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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thaṃ
santi hoti
(Itthaṃ siyan ti h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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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這樣應當如是。(就有我可能喜於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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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當爾
|
『我以此而可能正是這樣的』
|
evaṃ
santi hoti
(Evaṃ siyan ti hoti.)
|
有我這樣應當就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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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當異
|
『我以此而可能是其它的』
|
aññathā
santi hoti
|
有我這樣就應當與其他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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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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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我以此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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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haṃ
santi hoti
|
我將來或許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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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或欲我
|
『願我以此而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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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haṃ
itthaṃ santi hoti
|
我將來或許要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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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或爾我
|
『願我以此而正是這樣的』
|
apihaṃ
evaṃ santi hoti
|
我將來或許正是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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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或異我
|
『願我以此而是其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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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haṃ
aññathā santi h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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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來或許會有不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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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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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以此而存在』
|
bhavissanti
hoti
|
將會這樣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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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或欲然
|
『我將以此而是這樣的』
|
itthaṃ
bhavissanti hoti
|
|
17
|
或爾然
|
『我將以此而正是這樣的』
|
evaṃ
bhavissanti hoti
|
將會是生成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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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或異然
|
『我將以此而是其它的』
|
aññathā
bhavissanti hoti
|
我將會生成不同狀態。
|
除了十八愛行,還有六種屬於相在的邪見,非常可怕,這些見解在於非常高明,解說神妙超然,又易於滿足所需,故得眾生所愛,還予以附佛,成為主流思想,破壞正法,這六邪見中,又有兩種,更是厲害,MN.2 Sabbāsavasuttaṃ:
「彼乃真實生起『予之有我』之見。或彼真實生起『予之我無』之見。或彼真實生起『予由我而以想我』之見。或彼真實生起『予由我而想無我』之見。或彼真實生起『予由無我而以我想』見。復次,彼生如是之邪見:『予所說此我者,知於彼彼處受善惡業之果報。』然而彼以為:『是此予之我,又,應是常住、堅固、常恒、而不變易之法、永久如此存在也。』此謂世間之謬見、見之叢林、見之難路、見之混濁、見之悶鬥、見之結縛。諸比丘!被見結之所縛,而無聞凡夫、不得從生、老、死、愁、悲、苦、憂、惱而解脫。」(CBETA 2019.Q4, N09, no. 5, p. 9a1-7 // PTS.M.1.8)
六邪見的第一種是予之有我(atthi me attā),白話:我的自我存在。第二種是予之我無(natthi me attā),白話:我的自我不存在。第三種是予由我而以想我(attanāva attānaṃ sañjānāmi),白話:通過自我,我覺知自我。第四種是予由我而想無我(attanāva anattānaṃ
sañjānāmi),白話:通過自我,我覺知無我。第五種是予由無我而以我想(anattanāva
attānaṃ sañjānāmi),白話:通過無我,我覺知自我。第六種是此予之我,又,應是常住、堅固、常恒、而不變易之法、永久如此存在也(so kho pana me ayaṃ attā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ṇāmadhammo
sassatisamaṃ tatheva ṭhassatī’ti),白話:我的自我,於此體驗到那樣的善惡業之果,並且這個我的自我,為恆常、堅固、常住、不變異,將如此永存。
這六邪見的第四種,是通由自我而不知,而以我知無我,這通常是禪觀所修,不依正法,以定中邪見架構無我。第五種是通由無我之上,再予以多重架構那個,依哲學詭辯去體認,由種種想而有種種見,全然不理十八愛行中的「或然」,這兩種見解,對正法傷害之深,長達1500多年。在SN.35.116經:
「諸比丘!余不言由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CBETA 2019.Q4, N16, no. 6, pp. 127a10-128a4 // PTS.S.4.95)
佛陀所提到的世間之終(lokassa antaṃ),指的便是那個各種終極存在的學說,及各種殊勝的相在,佛陀表明,因為那個無法止苦,所以,他不會去說任何關於那個的道路,可是他對此種種說法,卻是清清楚楚,佛陀也強調,不用去達到那個終極,就可以達成滅苦的目的。本經說的如此明白,不過,還是無法阻止人們,一定要在某個層次之上去追求那個。
註:
1. Rh. D. Theory
of Soul in the Upanishads J R A S 1899. Bt. India 251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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