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

Metaphysics and the Buddha

 

[斯里蘭卡]D.J.Kalupahana

陳銚鴻 譯 霍韜晦 校

   在表述佛教以前印度傳統中的某些觀念時,我們一直應用「形上學原則」 (Metaphysical principle)一詞,但對佛陀的形上學,或他在這領域中所設立的內容,及佛陀對形上學的態度,則尚無適切的說明。(1)這問題故意被押後討論,是因為只有在考察了佛教的基本教義之後,才有可能正確地決定哪一類型的理論是屬於這個範圍。尤其是佛陀與近代哲學家對形上學問題的分類不同,例如現代學者會認為緣起法(paiccasamuppāda)與法性(dhammatā)是屬於形上學的範圍的。

  除了少數問題,佛陀偶爾視為形上學之外,有一系列重要問題,佛陀認為的確是屬於形上學領域的。前一類,包括了傳統學者所說的因果;而後一類便是被視為不可說示或不可作答的十(或十四)大問題。

  我們先討論佛陀認為是形上學的因果道理。 「相應部經典」中, 一位名叫裸形迦葉(Acela Kassapa)的人提出下列問題:

  (一)苦是否由自我而生呢?(自所作苦)

  (二)苦是否由外界而生呢?(他所作苦)

  (三)苦是否由自我與外界合生呢?(自作與他作苦)

  (四)苦是否不由自己亦不由外界而生呢?(非自作非他作苦,或無因果)

  對上述問題,佛陀都以「不可如此說」(māheva)作答。他所用的語言,不是常用的否定式:「不是這樣的」(noheta)。他不願意接受第一個命題(苦是從我而生),因為他瞭解到,這樣會引至常住論(sassata)。第二命題亦要避免,因為它會導致斷滅論(uccheda)。第三命題是前二者的結合,內容自相矛盾,而第四命題則根本否定了因果。

  為什麼佛陀認為自作說會導致常住論呢?因為他發現到主張這一理論的人相信有一永恆不變的「自我」或「靈魂」,因而忽略其他可以引起苦的因素。他們完全貫注於「自我」的信念,而忽視了「自我」以外的原因。這也就是本書第一與第三章所指出的奧義書學者的緣起論。另一方面唯物論者反對奧義書的「自我」理論,採取了「無實體」的極端立場,變成了否定意志與道德責任的無因論。這可能是存心抗拒奧義書學者的理想主義形上學的一種偏見,因此唯物論亦有他的偏差,不能反映事物的真相。

  奧義書在解釋因果關係時忽略了某些重要的經驗因素,正如唯物論者忽視了個人意志的效應,不承認某些經驗成分一樣,這就是佛陀所說的個別或局部真理(paccekasacca)(2)。耆那教的因果觀點,則把上述兩項合併,既有「自我」的信仰與命定的色彩,同時亦有非命定主義的「無我」 。佛陀認為兩個形上學理論的組合,亦不能由此而生出一令人滿意的或經驗性的理論。

  無疑,這就是使用新名詞——緣起法(Paiccasamuppāda)來代替因果的主要原因。正如上文指出:眾生被一己的訓練、執著與根器(upāya-upādāna abhinivesa vinibandha)所限(3),絕非任何邏輯或推理可使他瞭解緣起法。這就是佛陀之所以說他的緣起法是超乎邏輯推理的原因,而並非因為它是神秘理論,不能以經驗的名相來描述。他在「聖求經」(Ariyapariyesana-sutta)裡說:

  「余所證之法甚深,難知、難見、寂靜、殊勝、微妙、超乎思擇,唯智者能知;眾生沉醉於一己之愛好,愛執、喜執。諸眾生好執、愛執、喜執——此即極難瞭解的相依性(idappaccayatā)或緣起法。」(4)

  我們可以說,佛教以前的因果論,便是受到創說者的不同根器、愛惡所影響,採取先驗的推理方法,直接展示實相是什麼,而不是解釋我們所獲得的經驗。

  在「自說經」(udāna)中有一段極著名的故事,把持有不同形上學觀點的眾生比喻為天生的瞎子(5)。故事說,瞎子們被帶去摸象,每人都觸摸到象的一部份。結果,在被問及象的模樣時,那摸到象頭的一位,把象形容為似一大壺;摸到耳朵者,則說它像個簸箕;摸到象牙的一位,卻說它像個犁耙;等等。這故事指出:不同學派的學者,往往受到本派思路的侷限,而忽略了其他的思想。

  「梵網經」(Brahmajūla-suttanta)中列舉了六十二種形上學見解(6)。大部份可以分別列入十大不可說示的問題之中。這十大問題如下:

  (一)世永恆。

  (二)世非永恆。

  (三)世有邊。

  (四)世無邊。

  (五)命與身同。

  (六)命與身異。

  (七)如來死後仍然存在。

  (八)如來死後不存在。

  (九)如來死後,亦存在亦不存在。

  (十)如來死後,非存在亦非不存在。

  首先的兩對命題,是指世界存在的時間與空間問題;第三對是有關靈魂的性質, 而最後四個則是有關聖者死後的狀態問題。

  最先的一對,在某一意義下,代表了世界觀的兩極看法——常住論者(Sassatavālī ,他們相信世界的真實性質(同樣地包括了靈魂)是永恆不變的,而唯物論者則以為世界非永恆(asassata,即斷滅論)。第三、第四問題亦有同樣的矛盾。佛陀認為世界的永恆與否,有邊與否,是不能以世間的知識來解答的。但人不會安於世間的不確定性。正如第六章所說,確定性(certainty)的追尋是宗教生活的主要推動力。因此,恆古以來,人類不斷追尋上述問題的答案。不同的解答出現在不同的宗教裡。

  在毫無直接證據可援的情形下,人類試圖解決宇宙的起源、範圍與性質,只有靠思維(speculation) 。西方(如希臘之parmenides)與東方(如古印度之AghamarsanaUddālake)的哲學家都依著充足理由的原則(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來解答這些問題。但這些思維都極受作者的愛惡影響。摩理士黎茲羅域斯(Morris Lazerowitz)對形上學的批評是:「形上學理論好像夢境,乃是潛意識的產物。它有感覺與動機。它能引起我們的愛惡、苦樂、和安危的情緒,但它的意義卻非那麼明顯。(7)」佛教大藏經的最早部份——「經集」裡的「八句品」(Aṭṭhakavagga)所引的佛陀的話就強調這一點。其精義盡見於此頌中:「眾生為慾望所驅,為惡所溺,如何能放棄自已所珍奉的見解?他只能知如是,說如是。(8)」

  其他命題亦可以如此瞭解。例如第六個命題相信有一永恆不變的精神原理,稱為「自我」 (ātman),而與可變壞的肉身不同。至於怎樣才能認識到有「自我」的存在,奧義書學者堅持這屬於神秘經驗(見第一章)。但也可以說,它的存在是源於有意或無意的動機,植根於尋求生命與人格的永恆的渴望(見第五章)。唯物論者則持相反論調,認為肉身與靈魂是同一的。他們否定死後還有人格存在,因此忽略了佛陀所說的某些死後的事象,可以從感官或神通經驗中加以體證。

  最後,有關聖者死後形態的四項問題。正如第七章裡所指出:從直接經驗是不可能知道聖者是否有任何超越的存在的。(由於聖者已斷貪愛,他就不會輪迴投生。這是可以被其他具有神通的人所觀察的(9)。而且,獲得正覺的意思也就是不受後有。見第七章。)因此,一些貪戀生命,並恐懼死亡的人,就力持聖者死後,能夠以不同方式存在。反之,唯物論者則否定一切人,包括聖者,死後存在的可能。由於缺乏經驗基礎,當佛陀被問及如來死後存在(或生)、不存在(或滅)、或俱是、俱非時,一概保持緘默。佛陀認為這些問題是不適當的,正如問麒麟是否存在一樣。「存在」與「不存在」這一類語詞的性質,正如查耶迪歷奇(Jayatilleke)所認為,只有在日常經驗界才有意義,而不應與超越界混為一談(10)。

  我們已討論過佛陀對形上學理論批判的兩個層面。首先,形上學理論基於先驗推理,毫無經驗基礎。這也是一般採取經驗原則的人對形上學的抨擊。其次,形上學家不滿於他現有的知識,卻在缺乏直接資料的情形下妄圖建立某種知識對象,這也是要被批判的。

  第三種學說是把形上學命題理解為一串無意義的字句的連結;它只符合文法結構,但除了引起讀者強烈的感情以外,毫無實意。(正因為形上學的這個特徵,會引起強烈的情緒反應,所以德國哲學家康德就把它視為軌約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了。)以上這個觀點出自近代邏輯實證論對形上學的批判,但在早期佛典中亦有類似說法, 例如把無意義的命題稱為appāṭihirakata(11)。 後世疏家很清楚地表明: appāṭihīrakata的涵義應以Niratthaka,意即無意義(Meaningless)一語來解釋(12)。正如邏輯實證論者所主張:形上學命題沒有意義,因為它們不能於經驗中求證。第二章曾提及原始佛教的經驗立場,在「相應部經典」(Sajutta-nikāya)的「一切經」 (Sabba-sutta)裡很清楚地表示出來。其中佛陀對弟子說:

  「諸比丘,我將為汝說「一切」。諦聽,比丘,何為「一切」?眼與色、耳與聲、鼻與香、舌興味、形與觸、意與法,即「一切」。比丘,若有人說:此非「一切」,而另立余「一切」,彼亦成說。但若加問,彼必疑惑。所以者何?非其經驗境界故。(13)」

  這段經文的涵意在於指出我們的直接知覺是基於六根與六境,合稱十二處。超越了十二處的範圍來思辨實相,只會引致對立和紛爭,苦惱與煩憂,因為這已超越了經驗的限度。根據我們的分析,甚至神通知識亦應列入十二處(見第二章)。不論是感官或神通,其所知覺的對象:物理的、心理的、道德的與精神的活動,都受緣生法則支配,此中沒有超越的實體,梵我或「自我」,可以成為這種直接知覺的對象。

  現代哲學家中有另一種處理形上學問題的方式,這就是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基爾伯特賴裡(Giebert Ryle)及許多英美哲學家改採取的途徑。他們認為傳統形上學是基於對日常語言運用的表面瞭解(Superficial understanding of ordinarylinguistic usage)。原始佛典中,佛陀對形上學亦有相類似的批評。例如佛陀在分析「自我」觀念與有關聖者死後的命題時,便很清楚地表達出來。

  佛陀指出:由於對日常語言的誤解,才導致「自我」信念的產生。有一次,佛陀使用無人稱的語言解釋人格形成的因果關係。他說:「有四種食物資益眾生。何等為四?一、搏食(即一般飲料、食物),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當時一位名叫頗求那(Moliya Phagguna)的比丘忽然問佛:「世尊,誰以識為食?」(14)這裡,佛陀雖然使用了無人稱的語言,但頗求那仍視之為日常語言,而依據文法結構誤認為有一超凡的最高受用者的存在。又有一次,當佛陀解釋十二因緣時,一個比丘問:「世尊?何謂老死?何人有老死?」佛陀立即指出這些問題的誤導性,因為有人說「何謂老死?」與「何人有老死?」(15)意思與說老死是一回事,此一老死屬於誰又是另一回事是一樣的,只不過文字組合不同。佛陀的意思是:循著句子的文法結構,我們不該存有論地假設有一與屬性不同的主體的存在(見第七章)。十二因緣的其他部分亦如此處理。

  此外有多次場合,佛陀分析了語言施設的性質、應用和限制。在「相應部經典」中,超越出語言施設的限制的例子:

  「語言名相的三種施設有明確分別:過往有明確分別、現在有明確分別,將來亦有明確分別。有智慧的婆羅門、沙門不會不知。何等為三?於過去色,已滅、已壞、則應施設為『曾有』(ahosi),而不應名為『現有』(atthi)或『將有』(bhavissati)……(其他四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所有未生之色,未現之色,宜稱為『將有』,而不應名為『現有』或『曾有』。如色已生、已現,則稱為『現有』,而不應名為『曾有』或『將有』。」(16)

  這似乎是佛陀對有體論者(Sustantialists)的實體(reality)觀念的批評,在別處亦有提及(17)。他們認為「一切皆有」;即是說,萬法皆有體(substance)或「自我」 ,依他們的界定是永恆地存在於過去、現在及未來的。後來部派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便是採取同一立場(見第九章) 。佛陀對這一關聯的忠告是:「人不應對辯證語言加以執著,亦不應超出語言施設的範圍。」(18)

  最後,我們可以說,佛陀為了避免形上學問題,有時從實用觀點來舉出論證。「小摩羅迦子經」(Culla-Mālun~kyaputtasutta)指出,這一類問題的答案,不會導致身心康泰,不能使人到達更高級的宗教生活,亦不能使人去執、清涼、寂靜、平和、正觀、正覺或者證入涅槃。(19)

  因此,原始佛教中,有關世界的開始與範圍,「靈魂」或「自我」的性質、聖者死後的形態等問題是屬於形而上學的。說一切有部的「自性」(Svabhāvā,即實體)概念,企圖在剎那生滅的經驗下找尋真實,也是形上學的。大乘佛教對佛身或法性的思辨亦屬同一類型。至於緣起的律則性,死後的人格性等問題雖被現代哲學視為形上學,但在原始佛教則不會如此看法。

~~《Buddhist Philosophy: A Historical Analysis》Appendix 1 Metaphysics and the Buddha
《内明》第149期 

(1) S 2.18 ff;TD 2.86a.
(2) Sn 824.
(3) S 2.17.
(4) M1.167;T D 1.777a(譯者按:漢譯無此段引文,原著似有誤)
(5) Ud, pp. 66 ff.
(6) D 1.12 ff.
(7) The Structure of Metaphysics(London: Routleedge and Kegan Paul,1955), p.26.
(8) Sn 781.
(9) S 1. 122.
(10) Early Buddhist Theory of knowledge, P.293.
(11) D1. 193 ff;239, 241 ff;M 2.33, 41.
(12) PapañcasŪdani, Majjhimanikāya-atthakathā, ed. I. B. Horner(London:PTS,-1933)3.237.
(13) S .4 15; TD 2. 91a  - .b
(14) S .2 13; TD 2. 102a.
(15) S .2 61; TD 2. 99c.(譯者按:漢譯無此問題)
(16) S 3. 70 ff.
(17) S .2 17; TD 2. 81a.
(18) M 3. 230, 234.
(19) M 1.426 ff.;TD I. 704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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