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Let Go of 'Causation'

 

Writer by  Obo the Awakener

作者:奧博
翻譯:淨豐

我們所有人,不僅僅是佛教徒,都需要放下因果的觀念,因為,這是一個植根於--創造者的概念。事實上,因果關係是個謎。我們所能知道的僅僅是近因、關聯、相關或驅動力,以及表明這與那的關係術語。

在《SN 14.12》中,佛陀描述了感官的欲望、偏差和不公,以及它們的對立面,是如何從類似性質事物的感知信息中產生。Rhys Davids 夫人在翻譯 nidāna 【補:此語中性詞的原義是「基礎」、「場合來源」、「起源」、「參考」。形容詞是「建立在」、「引起的」、「起源於」】時,使用「因」,意思是被捆綁起來或被壓在下面。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個觀點,刻印在佛教上,但是,它需要被重新審視。

「大數據時代挑戰了我們生活和與世界互動的方式。最引人注目的是,社會將需要擺脫一些對因果關係的痴迷,以換取簡單的關聯性:不知道為什麼,但只知道是什麼。

確定因果機制的理想是一種自我安慰的幻覺……」

— 以 Mayer-Schönberger 和 Cukier 為基礎的引用,現代科學的《大數據》再一次趕上了佛陀,但我想說「最引人注目的是,社會將不得不停止將相關性稱為原因。」

邪惡並非導致邪惡,而是通過對邪惡的感知——對傳達邪惡觀念信息的認知——邪惡的觀念在頭腦中出現,但邪惡的信息並沒有「導致」那個想法,它是與那個信息相關聯的,綁定在那個信息中的。

導致一件事的事物,總是導致另一件事。既然如此,就不可能從該事物所導致的事情中逃脫。但是,總有逃避的可能。

通過將一個事物分析成它的組成部分,人們總能其分離出引起任何特定想法的信息,並採取措施,來抵制產生的趨勢。

「因」的觀念,其實是自我觀念的交融,它要求那裡有一種獨立於任何特定事物的力量,這就是 「因」的力量。【補:換個術語就是「業」】

這是一個事物的最終存在想法,是自我想法的昇華。

這是創造--上帝【補:或自我膨脹】的思想根源,因此,會把 dhatū (界)翻譯成「元素」的問題:它意味著一個事物持續終極存在。

在其他地方,最常被翻譯為「因」的詞 hetu,也是被粗心大意的翻譯。

今天,對於在任何領域中,使用此語的實際意思「驅動力」(driving force)【補: 緣(paccaya) 與 hetu 幾乎是同義詞,hetu原本指病的因素,含有條件之義。作者使用「driving force」,應來自於梵語或卡納達語有動機、推動或誘導之義】的話,那麼,幾乎所有的情況,或實際所發生的事情,都將會是一個更加清晰的概念。

這種區別是試圖找出 Paticca Samuppada【補:由於…產生、緣於生起】 時,最有幫助。這個想法是,在導致每個階段的因素中,如果缺少一個因素,就能減少下個階段產生的機會。存在形式(bhavas)【補:有支】的存在【補:此處的存在。李奉儒:「存在是每一個存有者或存有物的基本因素。存在和本質共同構成每一個有限的存有物,同時表現出存有物的特性:本質表達某物「是甚麼」,存在則指出某物的有無。」】,並不會由於「因」而生活在一種存在形式中,但如果沒有存在形式,就不會有「任何」存在形式的存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