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 星期四

漢語與梵巴語對存在狀態表達方式的差異(Differences in Expressing Existence States: Chinese and Pali)


 🟨「無」=「什麼都沒有」嗎?

無論是「緣生」還是「緣起」等術語,實際上都在探討存在的問題。更準確地說,在以聲音為表達方式的文化中(表音文字),語言具有存在哲學的概念。然而,在漢語中的象形文字中,對於存在哲學的表達是困難的或者可以說是「沒有」的。這是由於漢語思維屬於表意方式(以事物形象為主的描述),導致對梵巴語(表示語音為主,而不以具體事物的形象為主)的誤解。

舉個例子來說,在漢語中,表達存在通常使用「有」、「在」、「存」等詞語,例如「我有一個背包」,這些詞語強調實體的存在和擁有。而在梵巴語中,表達的方式則是「對我來說有(存在)一個背包」或「我的一個背包存在」(巴:mayhaṃ ekassa thavikassa atthi.)。這種表達方式更加強調存在的發生和變化。這展示了漢語思維偏向於實體論,而梵巴語思維則偏向於存在發生的差異。

值得注意,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以漢語「桌子上沒有背包」的例子中,「沒有」被解釋為「無」,意思是桌子上沒有背包實體。然而,這種解釋是相對於「有」(擁有實體)的概念而言的,即「桌子上有背包」的反義。這並不是表音文化的存在發生概念。(註:商朝以「亡」表「無」,「亡」,死亡,相對於生命實體的消失。《說文》:「𣠮,亡也。从亡,無聲。无,奇字『無』。)

在梵巴語(屬於表音文化)中,雖然有一些詞彙和詞綴被用來表達否定和缺乏的意義,並根據上下文,可以理解為漢語中的「沒有」的概念。然而,梵巴語並沒有直接對應漢語中「沒有」的詞彙或概念。這是因為對於梵巴語而言,漢語的「無」或「沒有」也具有存在狀態的意義。因此,針對漢語的「桌子上沒有背包」,梵巴語只能表達「桌子上背包不存在」(巴:ādhārake thavikā natthi),這裡的「不存在」指的是否定存在發生狀態,而不是「無」或「沒有」背包實體。

所謂的「無我〔存在〕」(巴:anattā),也是相同的概念,漢語的「無我」,實際上是「否定『我』存在發生的狀態」,即「否定這個我對於『己』的存在」或「對於我來說『己』不存在」,而不是漢語思維中的「沒有我這個實體」,然而這個差異,並未被恰當指出,造成翻譯與理解的紛爭。同樣地,在漢語的「無色界」中,「無」並不是指「沒有色實體的界」(即沒有色界),而是指「否定色〔存在發生〕的品質」(即否定於色品質的存在發生)。

正確理解梵巴語時,需要跨越漢語思維中的概念,並且可能會有一些狀態表達的遺漏。這種文化上的差異,源於漢語思維屬於以事物形象為主的表意方式,而梵巴語思維則屬於以語義具有狀態的表音方式。漢語在表達中更注重實體和擁有的概念,而梵巴語更強調存在的發生和狀態。這種差異導致了翻譯時的困難和潛在的信息損失。在翻譯過程中,需要找到適當的方式來傳達梵巴語中的狀態和動態性,以使其在漢語中得到恰當的表達。

藉由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到兩種文化之間,在存在觀念上的差異。漢語思維偏向於實體論,強調實體的存在和擁有;而梵巴語思維偏向於存在發生論,著重於存在的變化和發生。這些差異反映了不同文化間思維方式的理解。

🟨關於緣起公式的存在狀態

梵巴語中,應知道「存在」具有兩種不同類別(獨一、多變),正是因如此,產生出吠陀、奧義與後期佛教思想,這裡不展開深入的討論。或許,讀者已經感到頭昏腦脹,也可能還是認為兩者的差異,可視為等同,這是因為,還是以實體化邏輯來認定「否定存在」等同「沒有存在」。然而,梵巴語對於「沒有」而言,只是「存在發生」多變中的缺乏狀態。

再來,在梵巴語中,存在的狀態也是建立在相對性的基礎上。例如,梵巴語中的表達方式「mayhaṃ ekassa thavikassa atthi」(對我來說有一個背包)中的存在狀態,取決於說話者的存在狀態和相對情境。梵巴語中的動詞和詞綴經常與主體和賓語的關係相結合,以表達相對性和關聯性。通過這種方式,梵巴語能夠建立起存在的狀況和相對性的關係。在梵巴語中,存在的狀態和相對性是緊密相連的,它們相互依賴和相互作用。

但是,在漢語中,我們失去如此存在狀態的表示,並對事物雙方的關係中,以各自主體的描述來表達,這造成「緣生」或「緣起」公式的誤解——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巴:imasmiṃ sati idaṃ hoti, imassuppādā idaṃ uppajjati; imasmiṃ asati idaṃ na hoti imassa nirodhā idaṃ nirujjhati)

這句話並不是簡單地表示:「此」有所以「彼」有,或是「此」無所以「彼」也無。這是漢語對事物雙方實體化和主體化的思惟。

它的意思是——只有當「此」對於「彼」才說「有」(存在),只有當「此」對於「彼」而言才「不存在」(否定存在)。「此」、「彼」之間,並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而是相互影響與作用,因為,「此」、「彼」是各個存在狀態,而不是主體或實體。

這樣,問題變得清晰明瞭——十二緣起可理解為:

🔸「只有當『有』存在對於『生』時才有……只有當『取』存在對於『有』時才有,只有當『渴愛』存在對於『取』時才有……只有當『名色』存在對於『六處』時才有,只有當『識』存在對於『名色』時才有,只有當『諸行』存在對於『識』時才有,只有當『無明』存在對於『諸行』時才有。……只有當『無明』發生對於『諸行』時才發生。……只有當『無明』不存在對於『諸行』時才否定存在。」

這裡,強調存在的概念,著重於對於每個因緣實際存在狀態的描述。

🔸「只有當『有』對於『生』時才存在……只有當『取』對於『有』時才存在,只有當『渴愛』對於『取』時才存在……只有當『名色』對於『六處』時才存在,只有當『識』對於『名色』時才存在,只有當『諸行』對於『識』時才存在,只有當『無明』對於『諸行』時才存在。……只有當『無明』對於『諸行』時才發生。……只有當『無明』對於『諸行』時才否定存在。」

這裡,則較強調每個因緣關係的運作和相互。

「緣生」或「緣起」的公式揭示了存在的相互條件、作用和影響。這種關係並不是簡單的「有」和「無」的對立,也不是事件的獨立存在,而是一種複雜的存在方式。而當使用漢語的邏輯思維時,則容易落入本體論的思維,而沒有從實際的發生存在來理解。

未達無學所分享,
皆非最終善知見。
一切教導話語錄,
當善抉擇及思惟。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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