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正見(sammādiṭṭhi)的層次解構與本質探析
在早期佛典中,「正見」(sammādiṭṭhi)作為八正道的首要環節,其闡述呈現出豐富的面向,可從中窺見一種由具體應用到根本定義的認知深度。通過分析巴利經文中的語法結構與語境,我們可以更清晰地理解正見的內涵及其在修行道上的關鍵作用,其三種修習層次性,亦與四聖諦三轉所揭示的認知深化歷程有所共鳴。
第一層:特定對象之無常性的確認:
此層意義體現在《相應部》六處相應的《SN 35.157》 中:「Anicceyeva, bhikkhave, bhikkhu rūpe aniccāti passati... dhamme aniccāti passati, sāssa hoti sammādiṭṭhi.」(諸比丘,正是關於無常者:比丘見諸色為無常,那即是他的正見……見諸法為無常,那即是他的正見。)此處,句首的 Anicceyeva(由處格 anicce + 強調詞 yeva 構成)將觀察的焦點直接設定在「無常」這一本質屬性上,並應用於六種感官對象(六內處)。這種「見(特定對象)為(其無常)本質」的表述,構成了正見是在具體觀察中的基本應用模式。同樣的方式,可以在《SN 35.156》 對六外處中,得到印證。
第二層:觀察確定性之強調與內化:
當論及五陰時,《相應部》陰相應的《SN 22.51》表述為:「Aniccaññeva, bhikkhave, bhikkhu rūpaṃ aniccanti passati... viññāṇaṃ aniccanti passati, sāssa hoti sammādiṭṭhi.」(諸比丘,比丘確實見色為無常……確實見識為無常,那即是他的正見。)此處的 Aniccaññeva(由主格/賓格 aniccaṃ + 強調詞 ñeva 構成),其語法功能更側重於強調觀察行為 (passati) 的真實性與確定性,或強調所觀察到的無常性質之真實無誤。觀察的對象轉向了構成生命經驗核心的五蘊。此階段的「見」(passati)要求一種深刻的內觀體證(Vipassanā),而不僅是概念認知,標誌著對自身存在實相的持續性智慧覺照。以此之故,漢譯經文將這樣的深義,直接將其翻譯成「正觀」。若以為正見只在於學理知識的培育,或是看成正確的見解,則實為錯誤。
第三層:正見本質之定義是以智慧如實見:
最終,在《SN 12.15》(Kaccānagottasuttaṃ)與《SN 22.45》(Aniccasuttaṃ)中,正見的根本定義得以揭示:「lokasamudayaṃ kho, kaccāna, 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passato yā loke natthitā sā na hoti...」(迦旃延,對於以正慧如實地見到世間之集起者,那在世間的非實有性,即不存在...)。此處的語法結構蘊含深刻意義:現在分詞「passato」(正在見者)強調觀照的即時性與主動性;工具格 「sammappaññāya」(以正慧)指明認知所依賴的媒介是智慧;副詞「yathābhūtaṃ」(如實)設定了符合事物本來面目的標準。三者共同構成了正見的操作性定義,即是「一種通過智慧持續、如實地洞察事物本質的過程」。
《SN 22.45》進一步闡明了這種觀察的內容與歸宿:「Rūpaṃ, bhikkhave, aniccaṃ... yadanattā taṃ... evametaṃ 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daṭṭhabbaṃ.」(諸比丘,色是無常的……凡是無我的,那應當以正慧如實地被見到,如是:『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我』。)未來被動分詞「daṭṭhabbaṃ」(應被見到)的特殊用法,既強調這是修行者必須完成的認知任務,也暗示了此認知具有導向解脫的內在力量。當觀察沿著「無常→苦→無我」的緣起理路推進,最終達成對「我」與「我所」的根本否定時,正見便實現了其從正確認知到引導解脫的完整功能。
結論
這三個層次或面向共同構成了理解正見的立體框架:從對具體現象(如六處、五蘊)無常性的確認與應用(第一、二層),到對正見核心要素與定義(以智慧如實見)的闡明(第三層)。其中,第三層揭示的「以正慧如實見」是正見的根本,而第一、二層則是此根本原則在不同觀察對象上的具體實踐與表達。這種理解不僅展現了佛法修學的深度,更揭示了正見作為「中道認知」(尤其體現在《SN 12.15》破除二邊見)的本質,超越了單純的感官認知與抽像思辨,是通過系統訓練(戒定慧)所發展出的洞察力,能夠穿透現象表象,直抵因緣之苦集、苦滅。
“Ujuko nāma so maggo, abhayā nāma sā disā; Ratho akūjano nāma, dhammacakkehi saṃyuto. “Hirī tassa apālambo, satyassa parivāraṇaṃ; Dhammāhaṃ sārathiṃ brūmi, sammādiṭṭhipurejavaṃ. “Yassa etādisaṃ yānaṃ, itthiyā purisassa vā; Sa ve etena yānena, nibbānasseva santike”ti.
直道名方正,無畏是所向;
法輪成靜駕,無諍絕塵響。
慚為憑几立,念作垂帷張;
妙法為御者,正見導前方。
乘此清淨車,豈分兒女相;
直趨涅槃境,逍遙任徜徉。
— Accharāsuttaṃ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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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見/正知(Sammādiṭṭhi)
正見乃聖道八支之首,於早期佛教中具有根本重要性。猶如黎明為日出之先導,正見亦為一切善法之先驅(AN V 236)。
欲明瞭正見之範疇,需先理解其直接對立面:邪見(micchādiṭṭhi)。二者之對立根源於:正見引領解脫之道,邪見卻導向苦厄(dukkha)之深淵。是故下文將先探討邪見,繼而剖析正見相關諸面向。
3.1 邪見
邪見屬十不善業道(akusala kammapatha)之一,特指那些極易招致惡趣轉生之行為。諸不善業中,邪見最易導向卑劣轉生(AN I 31),其業力足以令眾生墮入畜生道或地獄(AN I 60)。猶如苦種所生皆為苦物,凡根源於邪見之身行、語業、意念、志求與願望,悉皆導向苦患(AN I 32)。
邪見幾近地獄轉生之必要條件。實則,若非眾生被虛妄見解蒙蔽,妄存僥倖,自謂能逃脫惡行果報,彼等或將不致造作那些招致下界轉生之惡業。
經藏記載邪見多種表現形態。其一涉及業報謬見,例如:效犬牛之行止(MN I 387)、從事演藝娛眾(SN IV 307)、充當僱傭兵參戰(SN IV 309)或騎兵作戰(SN IV 311)即可轉生天界。此類邪見誤解業果法則,謬認導向惡趣之行為反得天堂果報。
《無缺點經》(Apaṇṇaka-sutta)析解其他邪見形態,如「無他世」「無業報」「無因果」(MN I 402-8)。此類邪見不僅曲解,更斷然否定業報與因果法則,連帶否定其他存在界域之實存。
《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sutta)記載佛陀時代數位外道師尊倡導此類邪見。據載,有師尊主張行為無道德屬性,謂殺戮與助人、破壞與布施實無差異(DN I 52)。同經所述,另有外道師尊否定因果律,或教導「斬首非屬殺生,僅是刀刃介入諸物質元素間隙」之理論。
《沙門果經》所述另一外道師尊更主張:善惡業行無有果報,他世不存在,無須孝敬父母,無有化生眾生,亦無究竟覺悟之修行者(DN I 55)。此哲學立場植基於唯物論見解,試圖將一切經驗簡化為四大元素之相互作用,並認為肉體死亡即意味徹底斷滅。
此類見解於當代社會亦非罕見,然實為邪見之典型範式。此判斷可自《四十大經》(Mahācattārīsaka-sutta)獲得佐證,該經不僅以相同表述界定邪見,更以完全對反之措辭定義正見。據經所示,正見主張:善惡業行必受果報,他世實存,子女應盡孝道,化生眾生確有,且存在證得究竟覺悟之修行聖者(MN III 72)。
3.2 正見與思擇
研讀《四十大經》所述此類正見時,可明顯察知其中並非所有命題皆能為常人經驗所驗證。例如,欲直接了知化生眾生之存在,需具備特殊能力,而據早期佛教教義,此等能力可透過修習深層禪定獲得。
然此類正見所涵攝之主要命題,無需僅憑盲信而接受。《無缺點經》(Apaṇṇaka-sutta)提出一種「賭注論證」,以支持超越當下驗證能力之命題(MN I 402)。縱使對來世業報缺乏確證,僅原則上接受此可能性,亦能導人趨向善行。行善者於現世即得尊重、友誼與讚譽,此等正面果報比諸未來天界福樂更易即時驗證。
《卡拉瑪經》(給瑟目大)(Discourse to the Kālāmas)提出類似觀點,主張奉行基本善業原則所生利益,可於個人經驗中驗證(AN I 189)。是故,此等原則之接納無需僅依賴信仰、口傳傳統或其他外部權威。正見非僅關乎對外部權威之盲信,此亦可從導致正見與邪見生起之二因推知:正見依於他者教導與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āra)而生,邪見則依於他者教導與非理作意而起(AN I 87)。
此規準中所述第一因,適切彰顯他者影響之力用。正如經云:助人建立正見乃為多眾福利,助長邪見則成彼等損害(AN I 33)。然正邪見生起之差異,非僅關乎他者所傳內容,關鍵在於前述第二因是否具備如理或非理作意。實則,此第二因更為重要,因另有經文明示:正見生起與發展之首要條件無過如理作意,正如邪見生起與發展之決定性因素乃非理作意(AN I 31)。
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āra)意指「徹底地」或「溯及其源」地思惟審察。換言之,正見本質上即是一種透徹的考察。《無記說經》與《卡拉瑪經》所提出的建議,正是此第二特質,培養如理作意的具體實踐。這一切皆表明,早期佛教中的正見概念絕非盲目接受一套命題,其本質上要求實踐者必須以智慧進行嚴謹審察,方能真正確立此見解。
《毘陀羅小經》(Cūḷavedalla-sutta)將正見歸屬於慧蘊(MN I 301),此點頗具深意。如此一來,聖道八支的次第便呈現為慧、戒、定的順序,有別於漸次道品中常見的戒、定、慧次第。聖道八支對此常規次第的突破,突顯了正見在修行道途中提供關鍵方向指引的功能。若缺乏正見所確立的指導原則(並由正志具體展現),道品的修習將無法導向究竟解脫。
3.3 正見為道前導
《四十大經》(Mahācattārīsaka-sutta)特別強調正見之根本作用,明確宣示正見乃聖道八支之先導(MN III 71)。該經論述各道支時,正見之功能恆在於辨別其正確與謬誤之展現形態。
此種能區分道支正誤展現之正見,需藉正念的監察功能與正勤的斷惡修善予以支持。三者以正見為首協同運作,方能令其餘道支如實生起。
關於第一道支本身,《四十大經》提出一項重要論述:了知正見為正見者,即是正見。此說初看似有同義反覆之嫌,然若能體認正見作為整條修行道途之指導原則的功能,則該經文便顯豁然可解。正見通過確立明確區分順逆道途的指導原則,不僅成為《四十經大》所述各道支(包括其自身)的先導,更因其能「正確」引領解脫道途而成就其「正」性。此因正見之「見」聚焦於道業進展,其「觀照」將自他解脫視為首要目標。
此種正見實踐所產生的清晰導向,將為生命整體提供強有力的解脫指引。猶如大洋之水皆具鹹味(AN IV 203,《自說經》56,《律藏》II 239),如是修習的正見亦將使一切身語意業皆浸潤解脫之味。
《正見經》(Sammādiṭṭhi-sutta)強調,辨別善不善法乃正見之具體展現(MN I 47)。《二尋思經》(Dvedhavitakka-sutta)則將此基本區分呈現為善惡念頭的分判(MN I 114)。該經指出,此念頭分判實為佛陀覺前修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其證得究竟解脫鋪平道路。綜觀這些經文,正見作為辨識招感苦厄(dukkha)的不善法與導向離苦的善法之能力,確然構成聖道根基。
正見不僅是踏上修行道途的先決條件,此一道支更貫穿整個修行過程始終具有關鍵意義。正見的漸次發展歷經須陀洹位之完全確立,直至道業圓滿成就「無學正見」(AN V 222)。換言之,即使證得阿羅漢果,正見仍持續發揮其道前導的功能,絕無須捨棄之時。由此可見,正見自始至終皆具重要性,此一根本道支實為動態發展的過程,與其所引領的修行道同步進化。
從作為道途初始指導原則的正見,到經由修道所證得的正見,此一進程在《四十大經》中有明確闡釋。該經將正見區分為二:有漏正見與無漏正見(MN III 72)。有漏正見指前文所述關於實相本質的諸命題,包括因果法則之運作、化生眾生與究竟覺者等現象之存在。而《四十大經》所述另一類正見,則特指覺悟當下所現觀的智慧。
3.4 正見之證得
初果聖者(須陀洹)於證得第一階段的覺悟時,即已「見」法(MN I 380),從此具足「見」(MN III 64)。此表述意味正見於此時已堅固確立,不可動搖。
《正見經》(Sammādiṭṭhi-sutta,MN I 46)闡述多種證得正見之途徑,其中多數基於對緣起支分的觀照。就每一緣起支分而言,證得正見需具備四種洞察:對該支分的本質、生起、滅盡、以及導向滅盡之道的如實知見。如是,《正見經》將四聖諦的基本架構應用於每一緣起支分的觀照。
緣起論題復現於《迦旃延氏經》(Kaccānagotta-sutta,SN II 17)對正見的解說中。此處指出,正見即是緣起中道,遠離「一切有」與「一切無」兩種極端。
其他經文則表明,如實觀照五蘊(SN III 51)或六根及其所緣(SN IV 142)的無常性,即構成正見。據這些經教所述,透過「正觀」蘊處的無常性,行者將生厭離、貪欲消退,終證解脫。《大六處的經》(Mahāsaḷāyatanika-sutta)提出類似觀點,認為捨離對六處的貪愛與欣樂,以及捨離緣六處所生受的執取,即構成正見(MN III 289)。
3.5 正見與四聖諦
無論是對苦厄(dukkha)緣起的洞察,或是對五蘊與六處無常故苦本質的觀照,諸多經教所述正見的核心要義,終歸於對四聖諦的體證。猶如百獸足跡皆可納入象足印中,佛陀一切教法亦悉攝於四聖諦(MN I 184)。是故,經中最常見的正見表述簡明直指四聖諦之洞察:「知苦、知苦集、知苦滅、知導向苦滅之道,此即正見」(如 SN V 8),實乃理所當然。
以四聖諦為框架的正見,與古印度醫學的四步診療法(診斷疾病、辨識病原、確認痊癒可能、制定治療方案)形成巧妙對應:從確認苦患(苦諦)與致病病毒(愛染,taṇhā),到完全康復的可能性(涅槃,Nibbāna),乃至實踐治療方案(道諦,magga)(參見《大正藏》II 105a25 與 II 462c10)。此種對應關係彰顯正見的實踐導向。
實則,四聖諦並非僅是四項待接受的命題,更構成體證真理的四維進路。每一諦皆需相應的實踐:初諦需「知」,二諦需「斷」,三諦需「證」,四諦需「修」(SN V 436)。此等實踐範疇充分佐證正見本質上乃修證之事。
然則,依四聖諦而建立的正見,其具體實踐為何?實修層面而言,即在於將任何形式的執取識別為苦厄生起之因。而要在執取現起時當下覺察,需盡可能持續地監察自心狀態。此種覺察的指導原則可簡化為二問:「此是否引生苦厄?」或「此是否導向離苦?」此質問不僅適用於自身,亦當推及他人。
持續在心中默念或提醒自己此簡要準則,將逐漸培養對其核心旨趣的內在覺知,形成一種根深蒂固、超越概念的方向感。如此實踐,此準則所蘊含的觀照力終將於一切行止中自然現起,提供必要的導引。
以識別執取為苦厄根源為核心的正見,正是《經集》(Sutta-nipāta)〈八偈品〉(Aṭṭhakavagga)中超越諸見的理論基礎。該品諸偈反覆倡導超越一切見解,此所謂捨離諸見,實即捨棄教條式執著,正是四聖諦洞察的具體實踐。然此絕非意味需棄捨此等洞察,蓋因作為聖道先導的正見,將持續作用直至究竟覺悟及之後。
《經集》一偈(Sn 152)雖勸誡「不入諸見」,卻同時強調「具足正觀」;《婆蹉火經》(Aggivacchagotta-sutta)亦指出佛陀雖已捨棄「見解」(diṭṭhi),卻已「親見」(diṭṭha)五蘊無常性(MN I 486)。此處巴利語詞根的文字遊戲明確顯示:雖捨諸見,正觀恆存,此即正見所代表的覺照力。簡言之,透過深觀獲得的正見,正是能「照見」一切見解本質的智慧。
由此,四聖諦架構(即正見的標準定義)可應用於「見解」本身:洞察見解本質、其生起、其滅盡、及導向滅盡之道。此種洞察將引至苦厄的止息(AN IV 68)。這正是使四聖諦成為正見的關鍵:它們導向厭離、寂靜、現證與涅槃(MN I 431)。
欲令正見導向究竟覺悟,須依止遠離、離欲與寂滅而修習,終至捨放(SN IV 367)。《憍賞彌經》(Kosambiya-sutta)亦有類似微義,謂修習正見當成就內心寂靜與止息(MN I 323)。此等教示與《蜜丸經》(Madhupiṇḍika-sutta)所載佛陀面對見解詰問時的態度完全相應,世尊平靜答曰:其所持見解能令不與世間諍訟(MN I 108)。
諸經文顯示,早期佛教的正見觀不僅關乎認知內容,更涉及實踐態度。唯有離於執著的正見,方能充分開展其導向解脫的潛能。
如是修持,正見即成超越一切見解之出口,具足大果、如法、善巧、無咎、安樂導向與光明道途;是故當追隨、修習、廣大實踐並究竟證得(AN V 238-247)。簡言之,猶如恆河傾向大海,正見亦傾向涅槃、導向涅槃(AN IV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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