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確定問題中的「八定」是指八解脫 (Aṭṭha Vimokkhā),還是八等至 (Aṭṭha Samāpattiyo)?「八等至」用語,並非出自聖典,而是義注等文獻。如果,八定被定義成八解脫,這是草率的,不符詞義的。八定用語應是八等至。
1.八等至(Aṭṭha Samāpattiyo)是指四種禪那狀態,加上四種成就的三摩鉢底(等至)狀態。「等至」(Samāpatti) 不是一種普遍的能力,而是指一組特定的、已定義的成就。此外,「等至、正至、成就、達到」(Samāpatti) 不是三摩地(Samādhi)。三摩地(Samādhi)最終的目標是「八正道」的最後一環,即「正定」(Sammāsamādhi),它是一種必須被培養和發展的能力。三摩地(Samādhi)是描述機能、能力或狀態。而三摩鉢底(Samāpatti)是所達成特定、高階境界的結果、成就或已到達之目的地。
2.聖典並無八等至(Aṭṭha Samāpattiyo)用語,除非把小部中的《導論》(Nettippakaraṇapāḷi)記入,但顯然是不應如此。基於佛陀說明四靜慮後,常常接續提到非想非非想處等共計有四。此外,在增支部有提到「九次第住等至」 (Nava Anupubbavihārasamāpattiyo),因此,在後來的文獻中,解釋聖典於四靜慮後,出現非想非非想處等的體系問題時,便出現八等至(Aṭṭha Samāpattiyo)用語,而有所謂的四禪八定。
3.八解脫(Aṭṭha Vimokkhā)則是指八個次第性的解脫過程,強調的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即如何從特定的束縛或感知中「解脫」出來。如果是沙門白蓮花,就能於不以身(kāyena)觸及(phusitvā)八解脫而安住於無漏的心解脫、慧解脫。若是沙門紅蓮花,則俱備八解脫而安住於無漏的心解脫、慧解脫(AN 4.87)。八解脫是:
①有色者觀諸色,此為第一解脫。
②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此為第二解脫。
③唯決意於『淨』,此為第三解脫。
④完全地超越諸色想,使諸有對想滅沒,不作意於諸種種想,思惟著『空是無邊的』,達成並安住於空無邊處,此為第四解脫。
⑤完全地超越空無邊處,思惟著『識是無邊的』,達成並安住於識無邊處,此為第五解脫。
⑥完全地超越識無邊處,思惟著『無任何所有』,達成並安住於無所有處,此為第六解脫。
⑦完全地超越無所有處,達成並安住於非想非非想處,此為第七解脫。
⑧完全地超越非想非非想處,達成並安住於想受滅,此為第八解脫。(DN 16)
此處,與四靜慮的要求,並不一致。
4.九次第住等至(Nava Anupubbavihārasamāpattiyo)是描述一位修行者所能依序達成並安住的最完整序列。當經典在列舉標準的、次第性的狀態,通常只列到前八個,因為它們構成了一個連貫的狀態。換言之,經典雖無八等至用語,但可視同俱備。除非,「九次第住等至」為增支部添增。九次第住等至是:
①凡於此處尋與伺(vitakkavicārā)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尋與伺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尋與伺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由於尋與伺的平息……(中略)……達成並安住於第二禪那;尋與伺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尋與伺一再地滅盡者。』
②凡於此處喜(pīti)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喜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喜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由於喜的離去……(中略)……達成並安住於第三禪那;喜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喜一再地滅盡者。』
③凡於此處捨樂(upekkhāsukhaṃ)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捨樂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捨樂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由於斷除樂……(中略)……達成並安住於第四禪那;捨樂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捨樂一再地滅盡者。
④凡於此處色想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色想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色想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完全地超越諸色想,使諸有對想滅沒,不作意於諸種種想,思惟著「空是無邊的」,達成並安住於空無邊處。色想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色想一再地滅盡者。』
⑤凡於此處空無邊處想(ākāsānañcāyatanasaññā)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空無邊處想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空無邊處想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完全地超越空無邊處,思惟著「識是無邊的」,達成並安住於識無邊處。空無邊處想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空無邊處想一再地滅盡者。』
⑥凡於此處識無邊處想(viññāṇañcāyatanasaññā)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識無邊處想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識無邊處想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完全地超越識無邊處,思惟著「無任何所有」,達成並安住於無所有處。識無邊處想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識無邊處想一再地滅盡者。』
⑦凡於此處無所有處想(ākiñcaññāyatanasaññā)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無所有處想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無所有處想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完全地超越無所有處,達成並安住於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想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無所有處想一再地滅盡者。』
⑧凡於此處非想非非想處想(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saññā)滅盡。
A.彼等具壽者,的確,就那一部分而言,是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無學。
B.若有人如是說:『非想非非想處想於何處滅盡?又是誰安住於使非想非非想處想一再地滅盡?我不知此事,我不見此事。』,他應被如此告知:『道友,在此,一位比丘完全地超越非想非非想處,達成並安住於想受滅。非想非非想處想於此處滅盡,彼等即是安住於使非想非非想處想一再地滅盡者。』
加上想受滅時,此等即是九種次第安住等至。
5.根據《Anupubbavihārasamāpattisuttaṃ》,四靜慮中,由第二階段開始,就可以「到彼岸」,故為無學,若是不行,必有苦集的問題,尚未處理,則應繼續下個階段而努力。此外,根據不同的問題,其實修行者會一直在第一階段靜慮及第二階段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上下遊走,任何說已獲得幾禪者,則不同於初期佛教。除非在某種階段中能無渴愛的、已寂滅的、已渡過的、已到彼岸的。而此經解答了佛陀說明四靜慮後,常常接續提到非想非非想處等共計有四的問題。
6.傳統上,會把四禪那歸類於「定」的修持,把四念處歸類於「慧」的修持,這是因為沒有把整套聖典作為一部來理解,而把聖典中所謂的各經,視為獨立的表述。但實際上,初期佛教的四禪那,含攝「四念處」,而四念處含攝「四靜慮」,更有許多經典同時指導「四靜慮」及「四念處」。這種分類只是在於技巧、特色的著重度差別,要使用哪一種,則取決於可適合的修行者。聖典中一直強調「正念、正知」或「正知、正念」,其詳細的修行技術,正是「四靜慮」及「四念處」。
7.「靜慮」(Jhāna)是依次地、依層次的修行綱要。「等至/三摩鉢底」(Samāpatti)是達成的狀態。解脫(Vimokkhā)則是次第苦滅的過程。這些看似不同,實際關聯,看似關聯,又有差異,在不同的狀態下,有不同的果實。
未達無學所分享,
皆非最終善知見。
一切教導話語錄,
當善抉擇及思惟。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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