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晨光初現的剎那,一場古老而精密的運作已然展開。當光線輕觸視網膜,聲波拂過耳膜,這些微弱的訊號,如何悄然蜕變成色彩斑斕、音律流轉,更蘊含深意的完整世界?
關鍵證據早已湮滅,現場唯餘體驗本身。而這場神秘事件的唯一目擊者,卻正是令我們困惑的自己。
這「意識的生成之謎」,不是現代科學企圖攻克的終極疆域,而是兩千五百年前,那位在菩提樹下徹悟的覺者留予世人最深邃的啟示。佛陀,這位解脫之道上的終極偵探,不僅繪製出名為「緣起」的煩惱地圖,更指明了一條清晰可循的內在之道,邀請我們親身探勘心識的未知領域,循著煩惱的蛛絲馬跡,直抵「我」與「世界」得以顯現的根本法則。
此刻,讓我們依循古老經教中的兩步關鍵,揭開意識生起的神秘面紗,探解我們最熟悉卻又無比陌生的內在奧秘。這兩步在《SN 35.93》中如是呈現:
A.Cakkhuñca paṭicca rūpe ca uppajjati cakkhuviññāṇaṃ.
「緣於眼與色,發生眼-辨別識知。」
B.Manañca paṭicca dhamme ca uppajjati manoviññāṇaṃ.
「緣於意與法,發生意-辨別識知。」
要洞悉此過程,須先精確釐清其中核心組件。若未能徹其本質,所謂實修便如撈井中之月,徒勞無功。這三者即是:作為覺知平台的意(Mana)、作為所緣對象的諸法(Dhammā),以及擔任辨別作用的識(Viññāṇa)。本文將依次深入辨析這些根本概念,最終完整重構意識生起之流,照亮我們內在最隱微的認知地圖。
第一部分:核心概念辨析 (The Building Blocks)
1.1)「Mana」(意):作為平台的第六官能
1.1.1 歷史脈絡:從「Manas」到「Mana」的轉變
巴利語「Mana」的梵語同源詞為「Manas」(意)。在佛教之前的《阿育吠陀》(Āyurveda) 等體系中,「Manas」被視為一個至關重要的「內在工具」(antaḥkaraṇa),是連結「Ātman」(永恆自我/靈魂)與五種感官、五種運動器官的統攝性中樞。它被認為是由精微物質 (sūkṣma) 構成,是原初物質 (Prakṛti) 的演化產物。
然而,佛陀的詮釋,徹底改變了此一定位。他將「mana」(意)從統攝性的中心地位「降格」,使其成為與眼、耳、鼻、舌、身並列的第六種感官官能 (indriya)。「mana」(意)不再是其他五根的主宰,而僅是六種感官之一,與其他感官處於平等地位,並且,它本身同樣是因緣所生。
1.1.2 詞源與動態過程:由「Mana」經「Maññati」到「Māna」
「Mana」的詞根為 √man,本義是「心智活動、思量」。如此,並不完全對應漢語「意」字中帶有「意志、意圖」的色彩。可是,將「mana」譯為「意」實則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功能性對應。因為,漢字「意」的古義是「〔心〕思」,這恰好捕捉了 √man 的核心。同時,它也涵蓋了「Manas」(意)在印度哲學中扮演的「思考工具」、「感官協調者」與「意圖發動者」等多重角色,使其成為一個高度凝練的翻譯。
為了更精確地理解,必須區分三個相關術語:
🟢官能的本身(Mana): 指作為第六感官的「意根」(manindriya)。這是認知活動得以發生的平台或工具。
🟢官能的作用(Maññati / Maññanā):巴利語「Mano」是「Mana」(意)的複合詞形式。「Mana」(意)的詞源動詞為「Maññati」。
「Maññati」指透過「Mano」所進行的心理過程,即「認為、想像、設想」的識知建構活動。此過程在被強化後,可發展為堅定的「確信」;在與「自我」的概念結合時,則表現為「我慢」(māna) 的具體煩惱。這個從基礎建構到染污表現的完整過程,是「Mano」最核心的運作特性。
🟢作用的產物(Māna): 指由「Maññati」的染污性作用(如「自負」)所直接產生的、名為「我慢」(Asmimāna)的具體煩惱。
以上,揭示了「Mana」(意)這個官能內在具有一種識知建構的過程,這涉及於「行」(saṅkhāra),而這正是禪修所要洞察的核心對象。
1.1.3 在「六處」框架中的嚴格定位
在「六處」(saḷāyatana) 的分析框架中,「mana」(意)的功能被嚴格定義與限制:
🟢眼 (cakkhu),是識知色 (rūpa) 的官能。
🟢耳 (sota),是識知聲 (sadda) 的官能。
🟢……
🟢意 (mana),則是識知「法」(dhammā) 的官能。
「Mana」(意)其具體功能可理解為一種內在的感應與整合官能,運作於三個層面:
🟢整合官能(Mana):接收前五根的原始數據,整合成一個連貫的經驗對象。
🟢表徵官能:將直接經驗轉化為內在的、可被處理的心理對象(即 dhammā)。它為外在或內在的事物,創造一個「內在版本」或「替身」。
🟢串連表徵:將這些內在表徵(概念、記憶、影像)串連起來,形成連續的思維、推理與規劃。
如此,「Mana」(意)只是具有原來「Manas」意義的整合、表徵及串連表徵,但不再是其餘五根的主宰,而僅是六種感官通道之一,與其他感官處於平等地位。總之,「mana」(意)是一個常備的感官官能,整個認知活動的基礎平台。它不是「識知」這個動作本身,而是使「識知」成為可能的那個官能。若要對「意」(mana)較為清晰的說明,那就是將內外經驗轉化為「可以處理的符號或影像」(表象化),以作為「意-辨別認識」(manoviññāṇa) 生起之所緣的過程。
1.1.4 辨析為何將「Manas/Mana」翻譯成「意」
「Mana」(意),在核心功能上,並不是「意志」層面。這個問題的產生,來至於不明白漢字「意」的古義。「mana」(意)基於印度古典哲學中,所扮演的多重角色,而漢字「意」恰好能高度概括這些核心功能。翻譯成「意」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功能對應的翻譯,而非簡單的字面直譯。其原因在於:
🟢對應「思考與思量」的根本詞義。「Manas」的詞根 √man,其本義是「思考」、「思量」。它是一切心智活動,如分析、懷疑 (saṃśaya)、推理、記憶的發生場所。漢字「意」同樣包含了「念頭」、「想法」、「心思」的含義(例如「意思」、「意見」)。因此,在「思考工具」這一層面上,二者高度契合。
🟢對應「感官協調者」的功能定位。在印度哲學中,「Manas」被視為第十一種感官(五知覺根 + 五活動根 + Manas)。它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是一個「內在感官」(antar-indriya),負責統攝和處理前五種感官(眼、耳、鼻、舌、身)傳來的雜亂信號。在漢譯傳統中,「意」被確立為「意根」,即第六根,其功能正是接觸「法塵」(心智對象)並統理前五根。這種功能上的精準對應,使得「意」成為不二之選。
🟢對應「意圖與意志的發動者」的核心角色。在古典語境下,「manas」(意)不僅僅被動地思考和整合,它更是感官欲望(kāma)、決心(saṅkalpa)和意向(cetanā)的發源地。當純粹的自我希望體驗或行動時,這個抽象的驅動力必須通過「Manas」(意)才能轉化為一個具體的「意圖」。「Manas」(意)負責形成「我想要做某事」或「我決定做某事」的具體念頭。漢字「意」本身就具有強烈的指向性和能動性(如「意圖」、「意志」、「意向」),因此,當需要表達 「Manas」(意)作為行動發起者的角色時(以我來發動),「意」是一個極為貼切的詞彙。
1.1.5 辨析「意」的「名色」歸屬問題與印度哲學背景
在《契經》中,我們找不到將「意」(mana)明確歸類為「名」或「色」的依據。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延續著印度的古典角度所致。在古典哲學中,梵語「Manas」是一個由精微物質(sūkṣma)構成的「內在工具」(antaḥkaraṇa)。它本身並非純粹意識(Ātman 或 Puruṣa),而是純粹意識用來與粗重物質所構成的物理世界進行互動的精微儀器。
精微(sūkṣma)是無法被五種常規感官所直接感知的事物,粗重(sthūla)事物的原因或前身,它不是由五大粗重元素(地、水、火、風、空)構成的實體,而是處於更根本、更潛在狀態的實體。因此,「Manas」(意)被認為是:
🟢物質的:屬於原初物質(Prakṛti)的演化產物。
🟢精微的(sūkṣma):沒有大的物理形態,無法被常規感官所感知。
🟢工具/感官(karaṇa/indriya):功能(vṛtti)是處理信息和發出指令。在印度哲學中,「工具」(karaṇa) 或「感官」(indriya)的定義不局限於物理實體,而是指任何能夠執行特定功能的媒介。
基於上述,無法被歸類於「名」(nāma)或「色」(rūpa)。以初期佛教的角度而言,應是使用印度傳統的概念,去除違背「無我」的部份,僅把「意」(Mana)定義在「識知『諸法』(dhammā)的官能」。
1.2)「Dhammā」(諸法):意的所緣對象
在 Manañca paṭicca dhamme ca... 的公式中,「諸法」〈dhammā〉並非指佛陀的「教法」,而是特指「能被『意』〈mana〉所感知的對象」或「心智的對象」。它是「意」(mana)這個官能的專屬所緣。在此認知過程中,「dhammā」(諸法)主要包括:
🟢前五根經驗的產物:如「眼-辨別認識」〈cakkhuviññāṇa〉本身,以及相關的視覺數據。
🟢與經驗俱生的心所:伴隨感官接觸而生的受 〈vedanā)、想 〈saññā〉和行 〈saṅkhāra)。
🟢純粹的心理內容:記憶、概念、意圖、思維、影像等。
簡言之,「諸法」〈dhammā〉是打包前序認知活動的結果,是傳遞給意根系統進行處理的「信息包」。
1.3)「Viññāṇa」(識):條件生起的辨識機能
1.3.1 「Viññāṇa」的詞源核心:
「識」(Viññāṇa) 的詞源由 vi(分離、區別)和 ñā(知)構成,故其核心功能是「分別了知」、「辨別了知」或「分別識知」。它絕非一個靜態的「知道」之結果,而是一個依託於「根」與「境」接觸而生起的、動態的、區分對象的識別過程。
1.3.2 「Viññāṇa」的翻譯選用:
若將「識」(Viññāṇa)簡化說明時,可以採用幾個選擇:
1.3.2.1 「知道/知曉」:
「知道/知曉」是指知道某事,即「使認知內容得以呈現」的認知機能。例如:當眼睛(眼根)接觸到一顆紅色的蘋果(色境),眼識隨之生起,並執行其功能,將「紅色」從周圍的「綠色」、「棕色」等視覺訊號中辨識出來,這個辨別過程即是「Viññāṇa」(識)的作用。此時,心中生起一種「我知道眼前有一個區別於四周的訊號」的認知感受,這就是「知道」。
待這一歷程完成後,可進一步形成「我知道那是紅色蘋果」的概念化結果,此時所稱的「知曉」,已超出「Viññāṇa」(識)的辨識機能範疇,而接近記憶、命名、概念建立等更高階的認知歷程。
語義上,「知道/知曉」屬於結果導向,強調認知內容已經呈現,而不關注此認知是如何產生的。因此,它缺乏「Viññāṇa」(識)所具備的「辨識、區分」這一核心功能,無法完整傳達「識」作為動態辨別機能的本質。不過,作為說明性用語,「知道」語感白話、親切、易於理解,適合在初學導入與普及解說中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此處所說的「知道」尚能部分對應「Viññāṇa」(識)的即時辨識活動,而「知曉」則更偏向靜態、持續性的知識狀態,與「Viññāṇa」(識) 的條件生起性質明顯不符。
1.3.2.2 「認識」:
「認識」是指與某個對象建立認知關係,或已完成這種關係的建立。例如:當你觀賞一段電影,逐漸理解劇情的進展,並記住其中角色的形象與行為時,你與該段情節之間即建立了某種認知關聯,這整體歷程即可稱為「認識」。
語義上,「認識」同時涵蓋了認知的發生歷程與最終的結果,屬於動靜皆含、語義張力較大的詞彙。它既可表示「正在理解中」,也可表示「已知並理解」。這種語義上的彈性,雖有助於表達層次較高的認知過程,但也因而模糊了「Viññāṇa」(識) 作為「條件生起的辨識機能」之純粹性。
就佛教語境而言,「Viññāṇa」(識) 是根與境接觸時即刻生起的「辨識作用」,如眼識辨色、耳識辨聲,這是一種不帶概念、即起即滅的認知反應。「認識」作為語詞,雖能描述人類對事物的認知建立,但其涵蓋範圍過廣,包含理解、記憶、感受、情感傾向等非「Viññāṇa」(識) 所具備的內容。若未加說明,極易誤導讀者將「識」理解為心所、意志或理解性的心理狀態。
因此,「認識」不宜作為「Viññāṇa」(識) 的核心譯詞,尤其不適用於描述眼識、耳識等感官辨識的基礎認知。然其語感自然、語意中性,仍可作為中階學習的引介性詞彙,在補充解說時使用。
1.3.2.3 「識別」:
「識別」是指通過辨識行為,將某一對象從其他對象中區分出來。例如:當眼根接觸到色境,心識立即生起一種非語言化的差異辨認,將某一感官刺激從周圍背景中分離出來,此一無需思考、未經命名的辨識活動,即為「Viññāṇa」(識)的基本功能。此時尚未生起「紅色」「綠色」等語言或概念上的認知內容,僅僅是感官對「有所不同」的即時覺察與分別。語義上,「識別」明確偏向動態與過程性,是表達「分辨」、「區別」或「辨認」的功能性詞彙。它能準確傳達「Viññāṇa」(識)作為條件緣起下的辨識反應,尤其適合描述眼識、耳識等五根識的作用,展現出「識」作為對象生成的最初辨識活動。
然而,「識別」的語感在現代語境中多被理解為一種具體的技術性動作,如「臉部識別」、「身分識別」,可能會被誤解其僅為外在的行為操作,而非內在的認知機能。又因「識別」偏向行動或應用性詞彙,難以表現「Viññāṇa」(識)作為「陰」(khandha)之一的持續運作性與條件性。
總結來說,「識別」與「Viññāṇa」的語源(vi- + ñā = 分別之知)高度契合,能準確表述其辨識作用,特別適用於說明其功能運作。但若作為「Viññāṇa」的固定譯詞,需搭配明確註解,避免誤導為語言、概念或理解層次上的「識別」。
1.3.2.4 「了知」:
「了知」是指對某個對象或現象清楚明白地知道,具有「明瞭」「通達」的語感。例如:當你不僅看到某物,且對其性質、位置、變化等生起清晰而穩定的認知,便可說是「了知」。
在語義層次上,「了知」強調的是認知的完成態與通透性,帶有一種「確定知道了什麼」的感受。它與巴利語中的「jānāti(理解知道、了知)」及「pajānāti(完全理解知道、遍知)」,語義相近。例如《SA.470》的「了知」用語,便對應著《SN 36.6》的「pajānāti」。
因此,若將「了知」作為「Viññāṇa」的譯詞,則容易產生語義錯置的問題。「Viññāṇa」(識)是由條件觸發、即刻生起的辨識機能,其功能是在根與境接觸當下,辨別出某種尚未命名、尚未概念化的感官差異。這是一種條件所生的、非主觀能動的辨識活動,既不含理解性,也不涉主體決斷,更無所謂「了然通達」的深度知識。
進一步說,「了知」若被用來翻譯「Viññāṇa」,將容易讓人誤認為「識」與 「jānāti」或「pajānāti」屬於同一語義層級,進而將「識」理解為主體性、概念性或理解性的認知行為,而非佛教中「五陰」之一的辨識功能。這不僅模糊了語法功能(名詞 vs. 動詞),更可能破壞佛教對認知層級與蘊界分際的基本結構。
總結而言,「了知」雖在語氣上貼近佛典用語,作為註解用詞或解說轉化時,可有輔助作用。但若作為「Viññāṇa」(識)的翻譯,則必須極為謹慎。若無語源結構與認知層級的嚴密說明,極易導致誤解,將「Viññāṇa」錯認為主觀理解或徹知之行為,而偏離其作為「分別了知」與「即刻辨識」之根本定位。
1.3.2.5 「識知」:
「識知」為由「識」與「知」組合的複合詞,語義同時涵蓋辨識(識)與知覺(知),用以描述「由辨識而得知」的認知歷程。例:眼根接觸色境時,先起辨識功能,區分出一個可感對象;此辨識對應「Viññāṇa」(識)的作用,而隨之生起的「知道有某物出現」之心境,即可稱為「識知」。
此詞意在平衡動態的辨別機能(識)與較靜態的知覺狀態(知),具較高的語義整合度。它既肯定「Viññāṇa」作為因緣所生、即時辨識的功能性,又呈現此辨識最終導向一種「被知」的狀態。與「知道/知曉」相比,「識知」更強調「經由辨別而得的知道」,亦與「Viññāṇa」之語源(vi- + ñā)相呼應;同時較「認識」一詞更不易牽連情感、記憶、概念等其他心作用。
然而,作為譯詞,「識知」在當代用例稀少,讀者也相對陌生。其語感偏學術,須配合明確定義方能準確理解;若欠缺說明,易被直覺解讀為「既認識又知道」,導致語義漂移。
「識知」在語義上自洽、結構清晰,適合用於學術語彙或註解場景,可作「Viññāṇa」(識)的中性說明語,並保留傳統漢譯「識」之親切度;惟若作為通行譯名,仍宜附註釋解,以避免語義過度簡化或誤混於他種心所。
1.3.2.6 「了別」:
在《AN.4.23》(Lokasuttaṃ)中,「viññātaṃ」一詞,莊春江老師翻譯為「所識」,蕭式球老師採「知」,在元亨寺版中,則採「了別」。「了別」是指清楚地分辨、區別,語義上強調「分明地分別某物為何」,屬於偏向精確辨識與知性作用結合的用語。例如:當眼根接觸色境,即刻將某一視覺訊號從背景中分離出來,而心中不自覺地生起對其獨特性之辨識,此即為「了別」。這個歷程尚未命名、尚未理解,但感官已對「有所不同」作出即時辨識。
從語源層次來看,「了別」可理解為「明確地辨別」,其中「了」表示明確、清晰,「別」則為區分、分辨。這正對應於巴利語「Viññāṇa」(識)的構詞結構:「vi-(分離、分別)+ ñāṇa(知)」,語義核心即是「分別了知」。
相較於其他譯詞,「了別」最能精準呈現「Viññāṇa」(識)的語源本義與功能定位:它不是對對象的理解或命名,也不是對整體情境的感知統合,而是一種根與境接觸當下、即刻分辨的認知機能。它非主觀思維所發動,亦非需要語言與概念的參與,而是一種條件生起、緣起即滅的感官分辨活動。
不過,「了別」雖然語義準確,但在現代中文中屬於較為生僻的術語,日常語境中極少使用,若無解說易使初學者難以把握其內涵。再者,若誤解為「理智上的辨析」或「主觀上的判斷」,亦會偏離其作為純粹辨識的作用。
總結而言,「了別」可謂最貼近「Viññāṇa」(識)語源與功能的翻譯用語,特別適合學術研究與精準註解場域。然而,因其語感生疏、語義高度專業,在一般教學與導入層面應搭配說明性語詞,方能有效傳達佛陀所說「識」的根本意涵。
1.3.3 「Viññāṇa」(識)與「Saññā」(想)的「知」義:
1.3.3.1 現代翻譯語詞的語義重疊與風險
在近代學者如莊春江及蕭式球兩位老師,對「想」(saññā)採用了「認知」。
釋洞恆法師則使用「感知」,此用語相同於 Bhikkhu Bodhi 與 Bhikkhu Sujato 等英譯中常用的「perception」。這些詞語本身也帶有「知」的意涵,若缺乏進一步區辨,將導致「識」(viññāṇa)與「想」(saññā)的功能界線模糊不清。
特別是「認知」(cognition)一詞,既可用於描述感官識別,也可涵蓋概念賦予與語意形成,在現代心理學中更是屬於最高階段的範疇,若未明確區分語義層級,則「識」與「想」將在翻譯上產生重疊,違背佛陀在五陰分類中的細緻定義。
1.3.3.2 「識」與「想」的功能區隔
「想」(Saññā):是「感知、標記其內容並概念化」(那是什麼)。它的功能是標記那個對象的特徵與屬性,即為其賦予概念或名稱。它可能是依賴於過去的記憶。那麼,它問題是:「這是什麼?」回答是:「這是『紅色』的,是『圓形』的。」
「識」(Viññāṇa):是「了別其內容」(是否有物)。它的功能是辨別出在某個感官通道上有一個對象出現了。它是純粹的、前概念的「警覺」或「標示」。它問題是:「這裡有東西嗎?」回答是:「是的,這裡有一個視覺(眼識)對象。」
這兩者幾乎同時發生,但功能上存在著邏輯的先後與層次的深淺。
第二部分:認知過程重構 〈Putting It All Together)
2.1)總綱
名色、根境作意令「識」了別「有東西(色)」;「識」起即與「觸」同生,由「觸」緣生「受」(領納)、「想」(標記)與「行」(構築造作),(意緣法→意識)遂能語表而說出(意行=決定要說與其內容;口行=語詞之表達;身行=口舌之運作)。
2.2)具體流程:以眼見蘋果為例
依此總綱,一個從感官接觸到語言表達的完整認知過程如下:
第一階段:純粹感官接觸與「法境」的建構--以蘋果為例
在名色的基礎上,當眼根與色境(如蘋果的影像)相觸,並有「作意」導向時,「眼識」便隨之生起。其經文依據為:
Cakkhuñca paṭicca rūpe ca uppajjati cakkhuviññāṇaṃ.
「緣於眼與色,眼-辨別識知生起。」
此處的「眼識」,即眼-辨別識知(cakkhuviññāṇa),其功能是在「眼根」與「色境」接觸的瞬間,所生起的純粹的辨別作用。它僅僅是辨別出「有視覺信息存在」。其經驗是一個前語言、前概念的。它並非完整的、被概念化的「看到一個蘋果」,而更接近於對顏色與形狀數據訊號的標示,是「看見」這個複雜過程中最基礎的環節。在禪修時,那個「數據蘋果」只是在眼處(眼睛上呈現的數據),一個沒有被賦予訊號名稱的標記。
此刻的經驗,是一個純粹的、瞬間的名色事件,僅僅是辨別出了有視覺數據存在,此即「看見」作用的最開端,尚未形成「蘋果」的概念,亦無「我」在看的主體意識。
「眼識」生起的瞬間,即與「眼觸」同生。由「眼觸」為緣,立即生起「受」(領納此視覺數據)、「想」(感知特徵進行初步標記)、與諸「行」(驅動構築造作)。這些要素共同作用,建構出一個完整的內在經驗對象,此即所謂的「法境」(dhammā)。
第二階段:意的介入與概念形成
隨後,意根緣取此「法境」(此過程同樣需要「作意」的參與),「意識」便隨之生起。其經文依據為:
Manañca paṭicca dhamme ca uppajjati manoviññāṇaṃ.
「緣於意與法,意-辨別識知生起。」
此處的「意識」即意-辨別識知(manoviññāṇa),其功能是基於意根與法境的機能條件下,而生起的更高階的辨別識知。它清晰地了別法境中的各個組成部分:包括眼識提供的視覺數據、「想」所標記的「紅色」、「圓形」等特徵,以及已然生起的「愉悅感」等「受」。
在這個被「意識」所清晰化的基礎上,「想」與「行」得以進行更高層次的概念合成與心理造作,最終構建出「蘋果」這一完整概念。
第三階段:語言表達的生起
基於此成熟的概念,遂能透過語言將其表達出來,例如說出:「好棒的蘋果」。此表達過程本身,即是由一系列「行」所驅動的造作:
以意行於(manasā … carati):產生「決定要說」的意志,並構思具體內容。
以語行於(vācāya … carati):在心中將內容組織成具體的語詞與句子。
以身行於(kāyena …carati): 驅動口舌、聲帶等身體器官進行物理發聲。
結語
行至此時,我們已隨佛陀教誨,走完一趟從感官表層直探意識深源的旅程。原來,一次看似簡單的「看見蘋果」經驗,背後竟藏著如此精密、環環相扣的緣起之鏈:從「眼識」對純粹色相的初辨,到「意」根融匯「法」境,再由「意識」清晰辨認,終至「想」與「行」共構出「蘋果」的意象與「好棒」的評價。
這趟重構之旅,不為滿足學理思辨,而是為了穿透自我觀察,尋因轉念。它如一把心識手術刀,精準剖開我們習以為常的認知慣性,揭示「我」與「世界」並非凝固的實體,而是一連串因緣生滅的事件流轉。所謂「我見蘋果」,實則是名色、六處、觸、受、想、行、識等諸多條件,在瞬息因緣中生起與消弱的動態過程。
這份洞察,正是解開生命纏縛的鎖鑰。當我們透過禪修鍛鍊,在經驗當下如實照見「識」只是了別、「想」只是標記,並無一個恆常的「我」於背後主宰時,便開始從根深蒂固的「我見」與「我所見」中鬆脫。認知,不再是被動承受的牢籠,而成為得以靜觀與參悟的對象。
最終,理解這套認知流程,不僅是為了獲得知識,更是為了實踐一種生活的藝術。帶著清醒的覺知,活在每一個緣起的當下,從而走向真正的自由與寧靜。這,或許就是這份古老智慧,在今日所能賦予我們的最珍貴禮物。
未達無學所分享,
皆非最終善知見。
一切教導話語錄,
當善抉擇及思惟。
進學孤獨園奉法人淨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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